第64部分 (第2/5页)

人的钱,只没有用过男朋友的钱!

芬妮是真正喜欢叶晓波的,一个清醒的女人,冷静地分析自己希望不大的爱情,芬妮,她并不是一个花瓶,即便是花瓶,也是古董级别的。

冯丰有些无地自容,自己拿着叶嘉的卡,花叶嘉的钱,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叶嘉的,虽然有时也自我安慰,自己也在挣钱,也能养活自己——可是,天知道,自己挣的那点钱,要过现在这样的生活,完全是痴人说梦。

而自己,一直都还心安理得的,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以为,女人用男人的钱是天经地义的。

事实上,贪图钱财的莫非是自己?

她不知该说什么,只听得芬妮说:“……小丰,我真羡慕你……”

羡慕自己?有什么好羡慕的?

“你有名牌大学的学历,身家清白,也没那么多富豪的妻子憎恨你……”

“这,很重要吗?”

“这还不重要吗?!已经够重要了。”

冯丰有些愤愤不平,叶晓波本人难道就是处男了?芬妮有美丽还不够么?芬妮其实不知道,她口中这些所谓的“优点”,在叶夫人的眼里是一钱不值的。因为,她的“儿媳妇”人选,几乎个个都有除了这两项以外的更多优点,比如身家背景。

她嗫嚅:“叶晓波,他是很喜欢你的……”

“也许吧。也许他是很喜欢我的。可是,爱情的力量有时是不堪一击的。”

只要有爱,万事皆休,谁能如此?

芬妮都看得如此透彻了,又为何还要纠缠一份这么复杂的感情?冯丰想,自己何尝又不是如此?

两个人竟然有了几分同病相怜的感觉,芬妮有些自嘲,神情也放松了些:“对了,你星期我晚上有空吗?我们去看李欢的比赛吧,他可真受女孩子欢迎,有很大把握夺冠的……”

好啊,正好去看看李欢到底有多受欢迎,同时,也好近距离看看其他“超级帅哥”。

第二个周五的下午,她的手机响起,接听,是芬妮的声音,带着笑意:“小丰,李欢今晚比赛,你来加入他的亲友团吧。”

她想也不想,立刻答应了下来。

在电视台的门口,一大群一大群的FANS拿着灯牌、大幅的海报、横幅、花束……人山人海的女孩子,其中,李欢的歌迷阵容远超其他选手。

在约定的地点,芬妮戴了大墨镜,悄悄向她招手,冯丰立刻过去,两人从侧门进了演播厅。李欢的歌迷会会长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跟将军似的指挥大家如何欢呼如何喊口号,歌迷代表如何发言,一切都弄得井井有条。

芬妮悄然道:“我都不知道该作些什么。哈,作歌迷也很累的。”冯丰更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只知道投票,其他什么也不行了。”

很快,八点到了,开场是众选手的一场整体SHOW,这次,李欢穿一身舞台服装,看起来,完全像一个艺人了。他混在众星里,却看得出导演组精心设计的结果,他的出场方式和亮相时间,都是最新颖最多的,充分表明了对他的器重。芬妮悄悄捅她一下:“李欢还真帅。”冯丰点点头,“以前,我怎么就没发现呢?呵呵。”

二人正在议论,李欢的目光飘过来,冯丰怕他看见自己,立刻正襟危坐。好在李欢的目光一下移开了。

李欢本来是往自己的“亲友团”里看芬妮在不在的,因为芬妮说了今晚会出现在亲友团里,没想到居然看到冯丰。那么多人,光线也并不很充足,甚至导演的镜头并没有特意切换到他的歌迷团,可是,他依旧那么准备地看见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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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来了,她就坐在下面,坐姿端端正正的,连手里的荧光棒都拿得很低调。他又意外又喜悦,心里忽然有种少年人一般的紧张,想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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