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4/5页)

肩上。为防万一,我走在他们身后。

快要拐进出租屋旁边的巷子时,陈刚新买的手机忽然响起来。因为路上车来车往的,他便走到一处较为偏静的地方接电话,我们停下来等他。

己经进入村庄了,出租屋就在不远处,我们不自觉地放松了警惕,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忽然,我看到眼前人影一闪,然后传来丽娟的高声尖叫。我吃了一惊,反应过来时,丽娟己跌倒在地。前面有一辆摩托车踉跄了一下,摩托托车上有两个男子,我清晰进看到,后座的男子非常得意,手里拿着丽娟的小包。我下意识地去追他们,同时大喊:“站住,你们站住!”

就在我快要抓住后座上那个男子的衣服时,摩托车忽然加大了速度,后座上的男子响亮地冲我打了声唿哨,鄙夷地骂了句:“你个傻逼!”摩托车飞驰而过,扬起一阵轻微的灰尘。

闻讯走过来的陈刚也拔腿追了上去,但摩托车早就不见了踪影!

我无奈地转回头时,看到丽娟匍匐在地,放声大哭,她的嘴里,竟渗出红红的血迹来!

121。

我赶忙将丽娟扶起来,这时陈刚也脸色铁青地回来了。丽娟全然不顾了身上的泥土,趴在陈刚怀里嚎啕大哭:“一万元,我的一万元钱呢!”

陈刚恐惧地望着她:“丽娟,你受伤了,快,我们快上医院!”

丽娟使劲地摇摇头,边哭边喊:“别管我,你快报警!”

陈刚嘶哑着声音说:“没用的,还是自认倒霉吧。”

丽娟却固执道:“报警好吗?也许他们还没走远,晚了就来不及了!”

陈刚拗不过她,只好拔打了110。大约十分钟后,一辆巡逻车开来了。陈刚赶紧迎上去和他们说了当时的情况,两位警官的态度还算温和,但要我们过去做笔录。他说只有做了笔录才能立案。丽娟仍然在哭,仿佛能把钱哭回来似的。陈刚还算镇静,只是脸色阴沉地可怕。

本来陈刚说先送丽娟上医院的,但丽娟说没事,只是跌倒在地时,牙齿咬到了下嘴唇。果然,她口中的血迹己经没有了。我和陈刚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走进镇公安分局,我感觉诚惶诚恐的。公安分局的楼房非常庄严气派,院内布置得就象一个典雅幽雅的花园。随处可见的国徽我感觉是那样的熟悉而遥远,遥远地仿佛和我隔着几个世纪一般。想想也不奇怪,对于外出打工的人来说,工资是由我们所打工的台资、港资企业发放的。我初中时入的团组织关系,早就随着学业的结束而结束了。也就是说,在我决定外出打工时,我便中止了我的政治生命。一个外出打工的人,是不可以入团、入党乃至从政的。虽然我怀着强烈的爱国爱党之心,却也无法向党组织靠拢半步!因为工厂不可能发展我们入团、入党,一个没有任何靠山的高中毕业生,更不可能报考形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公务员!我忽然有一种极强烈的感觉,我被谁抛弃了!

想到这里,我苦涩地摇摇头。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丽娟被抢了一万元钱,我们是来做笔录的。我真恨自己总是有这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我为什么不能忘记我来东莞的目的?我为什么不能丢掉我的理想?我为什么不能象丽娟和李梅她们一样,安安稳稳打一份工,好好找一个条件相当的男孩过日子呢?

大约并不是什么重要案件,笔录时警察并没有把我们三个人分开。只是在笔录完成后,丽娟焦急地问了句:“请问,你们什么时候能破案?”

警官轻描淡写地说:“你们先回去吧,有消息我们会通知你的。”

丽娟还想说什么,但看着警官不耐烦的眼神,只好讪讪地闭了嘴。

回来的路上,停止哭泣的丽娟便开始埋怨陈刚不该去接那个电话,也不该为了回家炫耀买那个破手机。陈刚开始的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