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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相对别的同事来说,我甜美的声音引起很多老板的注意,愿意和我见面的也很多。但真正见面,他们的兴趣却不在于签单,而在于我这个人。我在他们眼里并不是什么记者,而是一个长着丰满胸脯和漂亮脸蛋的年轻女人。
在吴老板之后,又有几个男性老板相继对我有暖昧表示,有的甚至直言要包养我。但除了和他们吃饭,我一个也没有答应。当然,签单也就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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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象流水,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原本对我寄予希望的赵直态度越来越冷淡了,他话里话外的意思是,只要能签单赚钱,无论采用什么手段,甚至上床都是值得提倡的。但我想的却是,如果我上床是为了签单,这和妓女又有什么区别呢?
虽然我也曾想过不要这么辛苦,干脆找个有钱人傍着得了。宿舍里的女孩也劝我,趁着年轻把自己卖个好价钱,但骨子里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却让我迟迟下不了这个决心。
按照规定,三个月内不签单要自动走人的。即便是不走人,因为生活没着落也不得不另谋出路了。这段时间不断地跑来跑去,我身上留下来的钱全花在车费上了。想到金秋厂也该发工资了,便于一个周日早晨坐上了直达金秋厂的大巴。
因为临来之前我打过胡海波的电话,知道他们今天不加班。所以下了车,我立刻直奔李梅的住处。
李梅看到我,很是高兴,寒暄了几句,立刻从床底一只破鞋里把帮我领的工资拿出来。但难得一个星期天,她要和胡海波去镇上买金戒指。我哪儿也不想去,便一个人在他们的小屋中,说好了晚上我请他们吃饭。
她的小屋很干净,我感觉这才象个家的样子。躺在他们干净整洁的小床上睡了个懒觉,直到吃中饭时间才起应酬。因为钱带在身上不方便,我便又放回原处,只带着身上的零用钱出去吃饭。
信步来到和丽娟初次吃饭的小市场,好久不见了,感觉很是亲切,原来一块钱的炒粉也涨到了一块五,我吃得很是香甜。吃过炒粉,我便在街上毫无目的地转来转去。我知道,潜意识中,其实是想遇到一个人的。那个人,就是沈洲。我说不清对他是爱是恨,只是感觉在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我很无助,便没来由地怀念他那一点点的温存。我知道我这样子很贱,但我控制不住地想念他。
因为是星期天,街上的人比平时多了些。因为我穿着套裙,头发也披散在肩上,看上去比周围那些穿着厂服的女孩们要有气质得多。
在走到一个较为偏僻的路段时,迎面一个女孩子拦住我的去路。女孩和我差不多大,穿着土里土气,一看就是刚从内地农村来的,脸色红黑,一双大眼晴闪着清澈的光,非常朴实的样子。大眼睛女孩带着浓重的河南口音怯怯地说:“小姐,请问邮局怎么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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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大眼睛”,我想起了刚来时的自己,便耐心地给她指路:“你走错路了,应该往回走,到前一个路口往左拐就到了。”
“大眼睛”连声说道谢,象是很胆小似的,连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后。我心里暗想:真可怜,和我刚来时一样傻。
刚走了几步,“大眼睛”忽然又问:“小姐,你说邮局什么东西都可以寄吗?”
虽然知道外面谁都不可以信任,但对这个“大眼睛”女孩,我连半点戒心都没有,热情地说:“这要看你寄什么,那些贵重的东西,比如黄金、珠宝就不行,还有易碎的陶瓷什么的也不行。”
“大眼睛”迟疑着说:“我寄的是瓶子,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陶瓷,你帮我看看行吗?”
说这话时,“大眼睛”满脸期待,我想都没想,满口答应了:“当然行。”
“大眼睛”连声道谢便跑开了,再回来时,她两手抱着一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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