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部分 (第1/5页)
“我觉得布兰特一部分的作案动机,是为了满足bt**,可这绝对不是他全部的作案动机。”
大部分性绑架罪犯会将受害人放置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来作为自己发泄的奴隶,也有小部分案件是满足发泄后马上杀死受害者。至今fbi都没有能够找到王可可的下落,布兰特保持沉默,对于案件一言不发。如果不是fbi监控了布兰特的住所,确定他在和朋友联系的时候,承认过绑架王可可,可能警方都无法抓捕他。
假设受害者被当奴隶藏在一个地方,现在嫌犯已被逮捕,除非有人协助他照顾受害者,否则,时间拖延越长,生存的机会就越少,因而必须要抓紧时间,否则王可可可能会被饿死、渴死。
那么,排除人贩后,剩下只存在两种可能。王可可被藏在一个至今找不到的地方,要么被毁尸灭迹。这是王可可失踪的第三天,距离布兰特被捕也有一天多。以布兰特是个极其自负的人,从他在网站的自我介绍可知一二。他基本不会随同他人同伙进行犯罪。要知道多一个人,就多一份被警方察觉的风险,如此谨慎的罪犯是不会相信任何人的。整个世界只有他一人知道王可可的下落,他不开口,警方只能依靠着仅有线索来寻找受害者。
警方不是没有对布兰特进行审问,这些视频和文字资料也是对中方专家组开放的,并没有很多价值。
美利坚法律严格禁止逼供,通过逼供得来的证据在法庭上是无效的,哪怕嫌烦说了真相,法官也不会采纳。这也是美利坚警察经常会面临的一个难题,嫌犯仗着沉默是金,什么都不说,而警察无法找到充足的证据。很多人或许不了解美利坚法律环境,一旦出现刑讯逼供,即便布兰特真的有罪,他也会被当庭无罪释放。这就是著名的“程序正义”,一切审讯不能违反程序。
其次,尸体找不到是无法被指控谋杀的。这点在国内也一样。即便再小的一块人体组织,只有找到才能指控谋杀罪,否则最多按照绑架罪判刑。美利坚就曾经出现过一起毁尸灭迹的杀人案,嫌犯和布兰特一样不开口,最后警方找到了一块头骨,通过dna鉴定,确认是受害者的。
为什么说资本是罪恶的,有钱就能请最好的律师,他们收了钱,就能够在法庭上面仗着自己的学识和口才,打得原告方丢盔卸甲,最后让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的判决。就算是知道嫌犯逃脱不了关系,可在法庭上嫌犯的代理律师良好的发挥下,往往能够无罪释放。
美利坚警方明明有优势,却输掉官司的例子,多如牛毛,见惯不怪了。
fbi在审讯的时候,已经用钱和减刑来诱导布兰特开口,可他装聋作哑,一个字也不露出来,让警探们头疼不已。
正是因为布兰特没有开过口,所以这些视频的价值不大,才会开放给中方的专家组。
快速地看一遍审讯的视频,在座的刑警都沉默了下来。
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审讯当中,布兰特连表情基本都没有变化过,不管是警察威胁也好,利诱也罢,他都没有回应,似乎在冷漠地看着一处无趣的默剧。
哪怕是他暴露出一些不耐烦,或者是咄咄逼人,都不至于让刑警们那么沉默。有情绪变化,就代表会有突破口。可布兰特油盐不进的态度,让他们也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入手。
“回到大概十五分钟地时候,以原速播放。”宋孤烟突然开口说道。
负责放映的刑警有些惊讶,旁听的训导员怎么提了要求。
虽然说是一个团队,可训导员主要是负责找到线索之后的搜寻,旁听只是例行公事,让他们知道些案情进展。看看陈东宇他们,虽然努力地打起精神,可还是有些萎靡,显然这复杂的案子,丝毫引起不了他们的注意力。
郝爱民点了点头,示意警察按照宋孤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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