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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拳打完之後,高山杏提出了自己的假設,她認為松本是被誣陷的,殺死井上的另有其人,同時建議警方將松本妻子和其情人列入嫌疑人名單,重新開始調查本案。

……

(本書縮短開庭時間間隔,否則會導致多案件多事件糾纏在一起的情況。)

接下去的數天,高山杏一直很忙,偶爾想起曹雲,本打算抽時間領曹雲去住所,但曹雲說自己要暫時先回高岩市處理一些事。高山杏也樂得沒人打擾。

案件調查後,一發不可收拾。松本妻子和情人在案發當天,也就是當天晚上,在知道松本去拜訪井上後,松本妻子和情人在家中幽會,唯一的證人是運載了情人的計程車司機。松本收入不差,住的是郊區白領別墅。也就是沿公路邊建設的一排整齊漂亮的獨棟別墅。監控有拍攝到計程車,還不少,但是沒有拍攝到松本情人出現在別墅群的照片。同時警方認為,就算拍攝到情人,也無法證明什麼。因為兩人幽會的時間是晚上十點到凌晨五點,井上死亡的時間是凌晨一點,計程車司機和本案完全沒有關係。

警方對兩人住所進行搜查找到了關鍵性的證據,首先是情人一件褲子的褲腳有血跡,褲子雖然被洗過,但是沒有用漂白水破壞,警方提取dna證明血跡屬於井上,符合用棒球棍打擊井上時候噴濺血跡的形狀。對此,情人除了目瞪口呆和堅決否認外,根本說不清楚。

第二個證據,由東郊橋監控提供,案發當天凌晨將近一點,松本妻子的汽車經過東郊橋,凌晨一點三十分,松本妻子的汽車通過東郊橋返回別墅群。松本的別墅在東南郊區,松本和井上會面的地點是東郊橋外,兩個地點沒有直接的道路相連,必須通過東郊橋才行,兩者距離大約是十四公里。

第三個證據,在松本別墅後院草地挖出了一個威士忌瓶子,經過檢測,威士忌瓶子內含有一種安眠藥物,這種藥物藥效不算大,但是能和酒精產生強大的作用,新陳代謝快,幾乎無副作用,難以檢測。這種安眠藥物是提供給運動員使用的輕微安眠藥物,恰巧就是情人任職公司所研發生產的產品。

根據警視廳搜查組的調查,他們認為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栽贓殺人案件。松本妻子準備好了兩瓶酒,並且說服丈夫和井上和解,同時提到了井上曾經在某海灘救過松本,建議重遊故地,兩個男人喝點酒,聊聊天,矛盾自然就可以化解。但是松本喝的威士忌內被摻入了藥物,凌晨時分,松本因為藥物作用,肯定不醒人事。井上也處於醉酒狀態,這時候松本妻子的情人攻擊了井上。

松本妻子有汽車的副鑰匙,可以輕鬆打開停在海灘公路邊汽車的後備箱,拿走棒球棍。在打倒井上後,情人摘下松本戒指戴在自己手上,打在井上顴骨部位。最後他再用棒球棍將井上打死。

接下來把井上屍體放到後備箱,將松本抱上車,開到有巡警出沒的地方東郊橋附近,最後帶酒瓶離開現場,完成殺人栽贓。

在上次開庭一周後,法庭再次開庭審理此案,只不過原來的被告變成了證人,原來的證人松本妻子和情人變成了被告。作為松本的辯護律師,高山杏對自己這次的努力成果非常滿意,也出席了這次庭審。

但讓高山杏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曹雲竟然成為松本妻子辯護律師的私人助理,堂而皇之的坐到了辯護律師席上。

第十二章 庭審

庭審開始!

控方檢察官擁有完美的證據,但是辯護律師卻反常規辯護,提出了一個大膽的假設,松本夥同某人一起殺死井上,並且布置了一個栽贓案件。

辯護律師首先提出幾個矛盾點。

第一,松本妻子堅持,是松本說起井上曾經救過他的海灘,並且詢問自己和井上去那邊喝酒是不是能重拾友誼。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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