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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愛子母親的心態。就算自己是令狐蘭,愛子的母親也會七上八下。曹雲翻看法庭的書面通知,拿起電話:「嗨!」
對方道:「我剛拿到出庭書,本來想給你打電話的,沒想到這次我們會成為合作夥伴。」
曹雲欣喜道:「哈哈,聽你說到夥伴這詞,我心甚慰。看來你已經有了想法。」
「一起吃個晚飯?」
「行。」
第七十八章 晚餐
雲隱一直關注本案,見曹雲春風得意的拿了西裝出門,問高山杏:「高小姐,你認為愛子真的能翻案嗎?」
高山杏道:「你關注的不是愛子能不能翻案,你關注的是:是不是只有愛子能翻案。」
「沒錯。」雲隱道:「法律確實有利於富人。但是在本案中,四名被告的條件幾乎一致,除了幸子有可能被定位首犯之外,另外三人找不到區別。」
高山杏道:「以我的專業知識,我只能告訴你,首犯是拿走了錢的幸子,還是引發案子的福子,或者是挑動為閨蜜復仇的梅子,需要律師在法庭上的發揮。我認為曹律師的委託人是不可能成為首犯。按照正常邏輯看,本案大家都會推脫責任,只要不被定位首犯,我想就應該滿足了。」
假設首犯是一年刑期,那從犯不能高於一年刑期。這也導致很多有意思的事情發生,比如首犯自首,從犯不自首。或者首犯是初犯,從犯是累犯。或者首犯認罪,從犯上訴。
高山杏有些好奇:「作為富人,你不是更應該支持法律朝富人傾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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