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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控辯雙方掌握的資料,庭審的情況。我們都同意一點:但凡是一個合格的律師,井下也不能是故意殺人罪。即使井下知道電貓會電死人,律師也可以說明家被入侵存有不定性因素。」
曹雲道:「簡單解釋就是:井下並不知道賣派會議內容,不知道賣派還會派人攻擊自己的家。在此情況下安裝了電貓。我舉例,四樓業主經常被盜,於是他安裝了隱性防盜網。竊賊再次盜竊四樓,熟門熟路,攀爬後沒注意到有防盜網,一拉個空,摔死了。四樓的戶主曾經向多人表示,能摔死小偷是最好。請問,戶主就是故意殺人?」
曹云:「一審敗訴後,性質就變了。二審普通律師已經打不贏,這時候辯方有很大劣勢。二審再輸,三審希望非常渺茫。以律師角度來說,一審不符合法律的規則。」
曹云:「之所以會導致一審全面潰敗,除了何英本人沒有全心全意為僱主辯護之外,還有我的多嘴害了井下。以上就是我為什麼站隊井下的主觀和客觀原因。誠實說,我不知道井下有沒有存在故意殺人的心思。除了井下沒人知道。甚至可能井下自己也不確定自己有沒有殺人的想法。井下被審問,被庭審,被羈押,被送進監獄,腦袋洗來洗去,自己沒事再腦補。現在就算世界上有說真話的藥,也不可能有真相了,因為井下自己都不清楚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曹雲總結:「我也不清楚井下到底有沒有殺人的心,但是我認為作為一名司法工作者,必須遵守法律和司法程序。井下被定罪的直接原因是有個不稱職的混蛋律師,本案按照正常發展,井下故意殺人罪罪名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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