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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森先生打量了他一番:
〃我可不想用藤鞭抽你。你刚来不久,而且我也不能揍一个瘸腿的孩子。走吧,你们俩都走吧,今后不许再胡闹了。〃
他俩走回教室时,一群孩子正在那儿等候着,他们已经通过某种神秘的渠道打听到出了什么事。孩子们急不可耐地冲着辛格问这问那。辛格面朝着他们,脸疼得涨成猪肝色,面颊上还留着斑斑泪痕。辛格将脑袋朝站在身后不远的菲利普一撇,悻悻然说:
〃给他滑了过去,他因为是个瘸子沾光啦。〃
菲利普红着脸,默不作声地站着。他察觉到孩子们向他投来鄙夷的目光。
〃挨了几下?〃有个孩子问辛格。
辛格没有理睬。他因为受了皮肉之苦,一肚子怒火。
〃以后再也别来找我斗笔尖了,〃他冲着菲利普吼道,〃你可真占便宜,一点风险也不用担。〃
〃我可没来找你。〃
〃你没有?〃
辛格说着猛起一脚,将菲利普绊倒在地。菲利普平时就站不太稳,这一交摔得着实不轻。
〃瘸子!〃辛格骂了一声。
后半学期里,辛格持命作践菲利普。尽管菲利普竭力回避,无奈学校太小,总是冤家路窄。他试图主动同辛格搞好关系,甚至还巴结奉承他,买了一把小刀送他,小刀他倒收下了,可就是不肯握手言和。有一两回,菲利普实在忍无可忍,一时性起,就朝这个比他大的男孩挥拳踢脚,但是辛格的气力要大得多,菲利普哪是他的对手,到头来好歹挨了一顿揍,而且还得哀告求饶。这一点特别使他疾首痛心他忍受不了讨饶的屈屏,但每当疼痛超过了肉体所能忍受的限度,他又不得不认错道歉。更糟糕的是,这种悲惨的生活不知得捱到何年何月。辛格才十一岁,一直要到十三岁才会升到中学部去。菲利普明白还得同这个作践自己的冤家同窗两年,而且休想躲得了他。菲利普只有在埋头做功课的当儿,再不就是上床睡觉的时候,才稍许快活一点。一种莫名的感觉经常萦绕在他脑际:眼前的生活,连同它的百般苦难,都不过是一场幻梦,说不定早晨一觉醒来,自己又躺在伦敦老家的那张小床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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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
张柏然 张增健 倪俊/译
第十三章
一晃两年过去了,菲利普已快十二岁。现在他已升入预科高班,在班里是名列前茅的优等生。圣诞节以后有几个学生要升到中学部去念书,到那时,菲利普就是班里的尖子顶儿了。他已获得了一大堆奖品,尽是些没什么价值的图书,纸张质地很差,装潢倒挺考究,封面上还镌有学校的徽志。菲利普成了优等生以后,再没有人敢来欺负他,而他也不再那么郁郁寡欢了。由于他生理有缺陷,同学们并不怎么忌妒他的成就。
〃对他来说,要到手件把奖品还不容易,〃他们说,〃他除了死啃书本,还能干什么呢!〃
菲利普已不像早先那么害怕沃森先生,并习惯了他那种粗声粗气的嗓门;每当校长先生的手掌沉沉地按在菲利普的肩头上,他依稀辨觉出这实在是一种爱抚的表示。菲利普记性很好,而记忆力往往比智力更有助于学业上的长进。他知道沃森先生希望他在预科毕业时能获得一笔奖学金。
可是菲利普在这两年里,自我意识变得十分强烈。一般来说,婴儿意识不到自己的躯体有异于周围物体,乃是自身的一部分;他要弄自己的脚趾,就像耍弄身边的拨浪鼓一样,并不觉得这些脚趾是属于他自身的。只是通过日积月累的疼痛感觉,他才逐渐理解到自己肉体的存在。而对个人来说,他也非得经历这类切肤之痛,才逐渐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不过这里也有不同的地方: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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