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部分 (第1/4页)
公子玮瞅了瞅御风与小歌,前者专心致志的编着花环,浑然忘我,后者在睡觉,他也没胆子在御风的眼皮底下将小歌给弄醒,只能伸出手将公子玮拉了上来。看公子玮一身灰尘,便拍了拍,又擦了擦公子玮被蹭破皮的地方,涂抹上药膏。
御风的花环终于编好,见公子珏在给公子玮上药,便道:“你会照顾人也好,过些日子开战,你们俩一起上战场,豆子就交给你了,我不会管。”
公子珏愣了下。“豆子也要上战场?”开什么玩笑?公子玮才两岁多点。
御风反问:“有问题?”
“他才两岁,你居然让他上战场去杀人!”公子珏真觉得自己老子丧心病狂,有这么养孩子的吗?也不怕养死了?
御风不以为然:“你回头问问九斤是几岁杀人的。”
公子珏顿时噎住,连山珩几岁杀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连山珩已经是巫宗的巫真殿主,而十巫是出了名的没人性。“这不一样,九斤要成为巫真,豆子不用。”
“所以我没要求他上战场杀人,只是让他见见血,长长见识。”御风素来认为,温室里的花朵活不长,王族更是不容温室之花存活。他与小歌只剩下十年的时间,十年后公子玮也就十二三岁,就公子玮这性子,很容易就被人啃得连骨头都不剩,可生理年纪没法改变,既如此,便只能让公子玮的心理提前成熟。
公子珏语塞,跟御风讲人性简直是对牛弹琴。
马车在西蛮都城外缓缓停下,小歌缓缓睁开了眼,御风立刻将花环戴在了小歌的头上,小歌摸了摸。“这是?”
御风欢快而期待的问:“花环,很漂亮的,夫人喜不喜欢?”
小歌摸着头上没几朵花的花环,不由勾唇一笑。“喜欢。”
公子玮瞅着小歌头上古怪的花环,张口想说什么,公子珏赶紧捂住了公子玮的嘴,之前在路上被踢下马车也就算了,但在别国都城的门口还被踢下马车,公子玮这个公子就真得丢人丢到家了。
大军不能入城,蛮族的城邑都不大,都城容纳个三五万人还行,但塞个二十万人进去。。。。。。没法想像,因此军队驻扎在外头。御风只瞧了西蛮都城一眼便没兴趣了,还不如军营住着有意思,便拒绝了安偃让出王宫给自己居住的好意,在军营中扎了个帐篷便解决了住宿问题。
虽然不进城,但对于安偃送来劳军的酒肉御风没拒绝,至少笑纳了肉食,一路行军,吃的虽然也是肉,却都是肉干与酱肉,嘴快啃歪了,正好来点新鲜肉食换换口味。
“转告安偃,我要的十万蛮族武士让他尽快送到。”
蛮族与游牧民族类似,全民皆兵,不,蛮人比游牧民族更悍勇,这些生活在南荒原始山林中的蛮族不事耕种,以狩猎采集为生,与各种毒虫猛兽搏杀,个体实力远胜游牧民族。东蛮的人口虽不多,也就两百万,但架不住全民皆兵,单兵实力又强大,御风并不认为自己这二十万大军能摆平东蛮。若是蛮族这么好对付,青国也不会同蛮族打了千年,只能靠着兵器甲胄的优势一步步蚕食澜越之地,但蚕食了千年都没能将澜越之地彻底吃下,足可见蛮族是块怎样的硬骨头。
一番考虑,御风最后决定以蛮治蛮,从蛮族中征兵,加以训练,再配上云国的武器装备,如此,应该会轻松一些。
安偃不介意御风从蛮族征兵,蛮族最不缺的就是能打的人,与其让那些蛮族武士天天闲的打架闹事,倒不如跟着御风去攻打东蛮,但他必须先确定一件事。
傍晚时分御风一家子正在用膳,安偃不请自来:“你们答应的蛮族族巫呢?”想让他交人,也得先让他看到他想要的东西。
公子玮张开口想说连山珩不是半道失踪了吗?但嘴巴才张开公子珏便将一大块炖肉塞进了他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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