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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那地主走了之後,黎雲笑著把合同書交到鄭南鈞手裡,「好了,這是三年的合同。」

鄭南鈞拿在手裡,雖然只有幾張紙,卻是沉甸甸的。

這地位於古場鎮與鳳凰村的交界處,在公路的旁邊,交通便利,這家人還在地旁邊建了一所簡易的房子,雖然簡易,但進去一看,絕對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收拾收拾完全就可以住人了。

聽鄭南鈞說要住在這裡,黎雲皺眉頭,掃視了周圍一圈兒,不說是荒郊野嶺吧,晚上也不怎麼有人,把鄭南鈞放在這麼個地方,他著實是不放心的。

「不行,這裡離著鎮上那麼近,鎮上房子又不貴,租一個住。」黎雲堅定地說道,這地方白天幹活干累了休息休息還湊活,晚上住這兒真是有些不靠譜了吧。

鄭南鈞猶豫,「可是租個房子又是成本啊,而且我一個人租,也有點虧,還得找個人合租。」

「跟我合租啊!」黎雲真是求之不得呢。

鄭南鈞疑惑,「啊?黎雲哥,你不回京都去?你不是回來看望奶奶的嗎,還能和我一塊住三年?」

黎雲這一下子還真有些被問住了,不過轉瞬一想,「我會經常回來的,再說了,就是因為我不能一直跟你住一起,所以才不放心你住在那荒郊野嶺的啊,你好歹也是我黎雲的合伙人,不要住的太寒酸啦好不?」黎雲一挑眉,笑眯眯說道。

鄭南鈞扭不過他,只好答應下來,但堅持要租個小的,他沒錢,肯定租房子又是要黎雲花錢的,黎雲回來的時候很少,自己住個小點兒的就行,就算黎雲回來住,擠一擠就是了。

他這麼說,黎雲自然也是聽他的,擠一擠,他當然願意了,而且聽鄭南鈞這麼說,他恍然覺得小房子比大房子好哎,小,沒地方住,才有各種各樣的……咳咳……理由啊。

但這小屋也得收拾出來,平時喝個水,做個飯的,還是挺方便的。

於是黎雲主動申請去乾重體力活,他去井裡打水,不禁感慨這地方也真是原始,喝個水還要親自去挑。

黎雲去打水的時候,鄭南鈞也沒閒著,在小屋的門後尋了一把破笤帚,打算把塵土掃出去。只是這屋裡真是陳年老灰,掃了幾下,鄭南鈞被掃起來的煙塵嗆得不行。幸好黎雲回來得快,趕緊在屋裡揚了些水,這才掃起來沒有那麼嗆人了。

兩人分工合作,一個掃的,一個拖的,一個來小時,就讓屋裡現了原色。

不過這屋子確實是荒廢的時間有點長,屋頂上都是蜘蛛網,黎雲拿著笤帚把蜘蛛網都掃掉,鄭南鈞也沒停下來,拿著抹布把屋裡僅有的古董小電視,古董小桌椅擦乾淨。

就算是兩個人都一直快干快干,把這小屋裡里外外都收拾出來也是兩個小時以後的事了。

收拾完,兩個人的頭上都是灰塵,衣服也都髒的不能看了,尤其是黎雲的白襯衣,已經看不出白色了。

鄭南鈞靠在乾淨的桌椅上休息了一會兒,驕傲地看著自己得戰果,非常滿意。

掏出他的小古董手機一看,五點半了。

「黎雲哥,該回去了,終於收拾好了。」

黎雲點點頭。

臨走前,鄭南鈞再一次掃視了一圈這三十畝地,這家人也真行,就這麼荒著,都是雜草,真是浪費了一片好地啊。等自己接手過來幹起來,定然讓這裡一片生機。

黎雲開著他的勞斯萊斯,帶著鄭南鈞回到望山村,至於租房子,今天太晚了,明天上午再去中介看看,租個離田裡近一點兒的,這樣每天來回也方便。

兩人回去把這事兒跟王奶奶說了,王奶奶倒沒覺得什麼不好,年輕人,肯干肯上進就是好的。

吃過晚飯,鄭南鈞和黎雲扶著王奶奶去門口乘涼,坐了一會兒,正趕上鄭國棟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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