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印光法师文钞白话文解释三十六 (第4/8页)

。况尚无穷源彻底之事乎。

然而其他人教导人,大多在玄妙之处用功着力。我教导人,大多在克尽本分上来指导发挥。假设不能竭尽本分,纵然将禅宗和教下的义理,一一都穷源彻底弄个明白,也只成一个三世佛怨而已。况且还没有穷源彻底这回事呢。

居君既已到过山上,何必七月又来。往返跋涉,路途资费,动需若干,祈勿复来。即有疑问,尚有显微居士。即欲问光,邮递最便。何必重来,作无益以害有益也。

居秉磐既然已经到过普陀山,何必七月份又来。来往跋涉,路途资费,都需要不少。所以请他别来了。即使有疑问,还有顾显微居士可以请教。就是想问我,用邮递最方便。何必再来普陀山,作无益的来往跋涉,而影响有益的修行呢。

今为居君取名契心,以彼名秉磐,字漱庵。以其心果能如磐石之贞固不动,又加以漱荡其外垢,则心之本体自可显现矣。

现为居秉磐取法名为契心,因为他名秉磐,字漱庵。如果他的心果真能够如磐石一样贞固不动,再加上用净水漱洗涤荡心外的污垢,那么心的本体,自然可以显现了。

心字,指常住真心而言,非随缘所起之习心也。习心,乃情染耳,非本体也。

(这里所说的) 心,是指常住真心,不是随外缘所生起的习心。习心,是情识染污,不是心的本体。与马契西居士书十二(戒磕头布上打印)

下院当家来,以所寄壬年信,及物件交光。知所寄白布,托壬年以打印者。此事罪过之极,以菩萨名号作拜垫用,已属亵渎至极。况尚有就地作坐垫用者。

下院的当家师来,将你寄给壬 ( rén ) 年的信,以及物品交给我。从而知道你所寄的白布,都委托壬年在上面盖了印鉴。这件事罪过到了极点:将菩萨名号当作拜垫用,就已经是亵渎到极点。更何况还有放在地上当坐垫用的。

余光绪二十年在普陀一见,二十一年在育王又见,以为诧异。告于舍利殿殿主,彼云此宁波家风也。

我光绪二十年 (1894 年) 在普陀山见过(这样的做法),二十一年 (1895 年) 在阿育王寺又见到,很诧异,就告诉了舍利殿的殿主,他说这是宁波一带的家风。

自惭无力挽此恶风。使光若作一方主人,当必到处声明此事之过。俾有信心者,唯得其益,不受其损也。

我惭愧自己没有能力挽救这种坏风气。假使我作为一个地方的主事人,必定会到处声明这种做法的罪过。使得(对佛法)有信心的人,只得到利益,而不因为亵渎佛名受到损害。

且托者既属至戚,何不开陈罪福,以祈用白布作垫。一则仍不污衣,二则唯益无损,其于彼方为有益。何可循例缄默,仍代为彼转求。

而且,委托的人既然是很近的亲戚, (他) 为什么不 (对你) 说清这件事的罪福利害,让你用纯白布做拜垫。一来不会弄脏衣服,二来只有利益没有损害。 (向你说明这些) 对于他 (本人) 也是有利益的。怎么可以依照旧例沉默不语,仍然代你来转求加盖印鉴。

安士全书书底印字,汝尚肯说其过失。此过失大于彼百千万倍,固宜为一切信心人详言之。

《安士全书》书底印字,你尚且肯指出其中的过失。而这个过失大过书底印字百千万倍,自然应该向一切有信心的人详细说明。

育王之印,现已破碎不成字相(此约光绪二十一年所见说)。实则释迦如来真身舍利宝塔之印。普陀印有几颗,法雨寺金印玉印,皆是敕建南海法雨禅寺观音宝印。

阿育王寺的印,现在已经破碎不成字相了(这是针对光绪二十一年,我所见到的来说)。实际上那是释迦如来真身舍利宝塔之印。普陀山有几颗印,法雨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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