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頁 (第2/2页)

年後,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彭明敏秘密寫信給我——

那是他與我隔世十八年後第一次給我寫信,要借我辦的「烏鴉評論」園地,教訓他的學

生蔡同榮。我同意了,我也隨後發表了蔡同榮答辯的文字,以示公平。接著彭明敏又來稿,

我也登了。來稿一看就是他的筆跡,雖託名別的學生所為,實系夫子親筆。這一事件恢復了

彭明敏和我的直接聯繫。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他寫《彭明敏回憶錄《自由的滋味)李敖定

本序》,最後說:

不料,我脫出台灣不久,李敖卻以「台灣獨立組織駐台專員」之怪名被捕,天下豈有比

之更荒唐事。

我於一九六0年夏,由瑞典來到美國,李敖則長期受難,我心痛如割、急如焚,也曾求

助於一些國際人權團體,但還是救不了他。

他出獄後,因顧慮到台灣以及我本身的環境,覺得還是不打擾他好。於此,我們的聯絡

中斷了,而一斷就是十八年。

一九八八年底,偶然與他恢復聯繫,其後,我們有時隔洋追念往人往事,對人世滄桑,

共擔感慨。

今年初,他突然提議願為我的回憶錄《自由的滋味》,在台灣出一精美定本,「以垂久

遠」。我們都知道該書已有幾種版本充斥台灣,市場已經飽和了。他再印行,不但無利可

圖,可能虧本。他願意這樣做,相信純然出於他對我一貫的厚誼和支持,我很感動,欣然同

意了。

他又寫道: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