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5页)
人都是二夫人的心腹,一个不小心,可能脑袋就得搬家了。
在去东厢房之前,叶飞云把雪绒糕从怀里拿了出来,不能让那个恶女人知道这些小动作,否则她会说自己的衣服把雪绒糕弄臭了,要求再去重新买过一次。
“你要的雪绒糕,我买回来了。”叶飞云手捧着雪绒糕,站在房门前,看到那个恶女人正在梳妆台前打扮,婢女春丽在一旁小心侍候着,忍不住嗤之以鼻,暗自道:“恶女人,你再怎么打扮还不是这副鬼样,永远也没有我娘漂亮。”
“春丽,用银针试一下,没事就拿去给小旺吃,千万不要偷食,小心我撕烂你的嘴。”
“是,二夫人。”
小旺只是一条狗,只因为它是二夫人的宠物,所以地位不是一般的高。
“恶女人,就算我不毒死你,天也迟早会收你!”叶飞云忍不住又暗骂了一声,自己辛辛苦苦从城东跑到城西买回来的雪绒糕,原来只是给恶狗作嫁衣。
“我不生气,呼~~~”离开东厢房,叶飞云深呼吸了一下,努力平复心情。
看看人家春丽姐姐,天天都得面对这个恶女人,日子肯定比自己难过吧。每当这样想想,叶飞云感觉自己并不是这世上最可怜的人,心里也就平衡了。管那雪绒糕是恶女人吃还是小旺吃,反正都是落入畜牲的肚子里。
叶飞云回到柴房时,九叔果然已经烧好了火,还准备好了一张小木凳。
柴房不大,是九叔的栖身之地,除去被稻草铺占去的空间,仅剩下一个三角旮旯。一个火坑,旁边再坐两个人,就堵得差不多了。
“九叔,快冷死我了。”叶飞云围到火堆边,顾不得烟熏火燎,真想把眼前的熊熊烈火给一把抱住,暖个痛快。
“大少爷,别心急,小心烟熏到眼睛,慢慢就暖和了。”
“没事,我才不怕这点烟呢。”
叶飞云还记得小时候,自己都是穿着锦衣缎袍,卷着蚕丝绵袄依偎在娘亲的怀里,享受着幸福的温暖。那时,自己用的火盆是青铜做的、盆中烧的是京城运来的上等无烟木炭。
现在,虽然一切都变了,但此刻自己还是幸福的,最少身边还有个九叔,当自己从风雪中归来后,能够烤上一团火,这就是幸福,哪怕烟多点也无所谓。
烤了一会儿,叶飞云听到西厢后院有耍剑的声音,立马没了烤火的心思。
柴老九看到叶飞云一声不响地跑出去,也知道他去干啥,只是无奈地摇头叹息:“这孩子,太执着了。”
堆放杂物的院子与西厢后院仅有一墙之隔,墙上面五尺高的位置有五个大孔,呈梅花瓣形。下面搁着一个废木架,是叶飞云专门用来垫脚的。爬上废木架,然后探出半个头,西厢后院的环境一目了然。
果然没错,是玄风在教叶飞雷剑术。
叶飞云看着看着,就入迷了,不是羡慕那个比自己小一岁的弟弟能够把剑舞得似模似样,而是向往他那样好的命运。
以前,叶飞云也有一个教剑法的师傅,只是可惜……
父亲是武将出身,喜好勇士,叶飞云幼时也曾有过成为勇士的机会。直到八岁那年,府里来了一个叫玄风道长的人,他很厉害,是脚踏佛尘御空而来。当天,父亲就把两兄弟一起叫到大厅,同拜玄风道长为师,然而,玄风道长却说:“大少爷体质不健,天资不佳,纵然苦练,也是枉然,不收也罢。”
自那之后,叶飞云原有的那个师傅被请出了郡侯府。娘亲的身份虽是大夫人,可因为生了一个“不中用”的儿子,也被冷落。二夫人则母凭子贵,在侯府中的地位扶摇直上。
两个月前,紫禁城来了信使,父亲叶宗谦当日匆匆上京,郡侯府便成了二夫人庞喜媚的天下。
不到三天,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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