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投名状,三刀! (第2/4页)
边缘位置。
袁文乐手下的四个人,今天一早就来到了五马镇,他们并没有进村子,而是在村子最东头和最西头守株待兔。
五马镇只有两个公交站,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他们知道常子兵是没有车的,而且昨天是打车回来的,今天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坐公交车,所以就来碰碰运气。
王一家门口不远处,昨天晚上两名中年坐在一台破旧的面包车中,无聊的抽着烟,开着黄腔扯淡。
这四个人都是袁文乐从临汾调过来的人,帮袁文乐办过不少脏事儿。
“哎,老马,你瞅那个人像不像常子兵啊!”
“谁踏马知道呢?”被称为老马的中年人扫了一眼常子兵道:“也看不见正脸啊,不过体型挺像的!”
“和昨天坐出租车那个穿的衣服一模一样。”另外一名中年开口说道:“那个红色的鸭舌帽,让我记忆深刻!”
“通知老郑,让他们过来!”老马开口道:“下去看看,如果是的话,直接干,干了就走!”
“行!”
说话之间,两人推门下车,其中一人顺手拨通电话通知了同伙。
片刻后,两人已经到达王一家门口,看见了常子兵的正脸。
常子兵扫了一眼两人,见这两人是生面孔,看着也踏马不像啥好人,内心不自觉的警觉起来。
双方对视,随后这两人迈步就朝常子兵走了过来。
常子兵觉得有点不对劲,瞬间起身。
老马这两人立马从口袋中掏出大卡簧,奔着常子兵就冲了上去。
“我艹泥马啊!”常子兵扭头就窜。
这个时候,双方距离不过五步之远,并且两人呈现掎角之势,常子兵刚跑两步,就被老马追上,左手拽住常子兵穿着的风衣,右手举刀就捅。
混子干仗,一般用的都是片刀,砍刀这些凶器,这些凶器砍出来的伤口,看着吓人,但是一般不致命,因为伤口不深,伤不到器官。
但是,捅人就不一样了!
捅在身上的伤口比较深,并且非常容易捅到大动脉,器官等等重要位置,也特别容易致人死亡。
常子兵反应很快,情急之下,直接脱掉风衣,对方一刀捅空。
还没等常子兵继续跑的时候,另外一人冲了上来,助力飞踢,直接踹在了常子兵的后背之上。
“踏踏踏…”
“扑通!”
常子兵往前跑了两步,一个狗吃屎摔在地上。
紧跟着,常子兵双手撑地就要继续逃窜,因为他手里没有任何家伙事儿,他又没有王一爆炸的身体素质和格斗技巧,对方明显是奔着干死他来的,所以这个时候逃跑是最重要的。
如果这个时候去头铁拼魄力,那是纯傻缺!
摔倒在起来的时间,已经让常子兵错失了最佳的逃跑时机,他刚起身,对方一步上前,一刀捅在了常子兵的后腰之上。
“噗呲!!”
刀身没入一半之多,常子兵只感觉后腰发凉。
对方拔出匕首,准备再捅,常子兵猛然扭头,咬牙一拳干在对方眼珠子上。
“澎!”
一声闷响,对方后退两步。
这个时候,老马已经追了上来,伸手抓住常子兵的脖领子,举刀就往常子兵肚子上捅。
性命攸关之时,常子兵也确实避不开对方的匕首,一咬牙,直接伸手抓住对方的匕首。
刀锋硬生生将常子兵双手划破,并且镶嵌进入血肉之中,鲜血瞬间流下。
两人处于角力状态之下,对方刀锋停留在常子兵肚子边缘位置,迟迟无法捅下!
“啊!”
深入骨髓的疼痛,让常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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