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3/4页)
个聪明的孙子,于是来了封信邀请我到哈佛尝试跳级念书。我很怀疑这个教授别有目的,毕竟没有几个正常人会想要送一个7岁多的孩子去念大学吧?就算再天才,过度开发也等于揠苗助长。不过嘛,这个教授隶属法学院,我想要念的却是商业管理,嘿嘿~
祖父一反常态地兴奋不已,孙儿得到自家人以外的肯定,这让老人家非常自豪。他觉得我待在小学里纯粹是浪费时间,恨不得早一刻把我从那群小P孩中分离出来。
我决定要去哈佛,而且把桦地带走,把他放在那群豺狼虎豹中间,迟早会性格扭曲精神分裂,还是拴在身边好好教育吧。哈佛没有小学?周边总有吧?
于是雷厉风行地,一周后,我和桦地,还有哈雷,登上了跡部家的私人飞机,开始了长达五年的求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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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King为名(上) 。。。
作者有话要说:——生活充满了希望和失意,有人看到朝阳,有人看到暮色,还有人不分晨昏混混噩噩。
剑桥镇英伦味很浓,连哈佛里的教学楼都长得像度假村的大型别墅,若不是还散发着浓浓的学术风味,我几乎要以为是上这儿养老来了。我对这样的环境很满意,果然不愧是世界第一的学府,够华丽。
给我引荐的是哈里教授,也就是给祖父写信的那位朋友,是个很热忱的美国人。我很委婉地问他为什么愿意给素未谋面的我作推荐,这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笑眯眯地回答道:“跡部那个老小子在电话里总吹牛说他孙子如何如何出色,我就是想见识一下。”
这个老狐狸!如果我应付不来,丢脸的也不是他!未尽的话里就是这个隐晦的意思吧!我虽然有点不高兴,但没有太担心。真是笑话,区区工商管理学院的入门考试怎么可能难得倒我。想当年为了钻研周易,天文地理生物,数学物理化学,哪一样不得精通熟练!这门号称全世界最难的学科还不是被我攻下来了,要学工商管理只是接班家族企业的必需,要不然谁耐烦啃那些一看就眼晕的大部头!
当然,我还是得乖乖去赴本科学院入学考试的约会,人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想考MBA也得先拿到本科毕业证书不是?而且,这门学科之前没有接触过,知己不知彼,这仗的结果还真不好说。
继承了跡部少年睥睨桀骜的同时,我还是个务实较真的人,以King为名,拿到了具体考试时间的通知就开始着手做准备。新的别墅离哈佛校区不到一里,常用的东西一应而全,包括奶牛和玫瑰……还有祖父,我说他为什么这么殷勤,原来是打着做跟班的主意,默默替肯定更辛苦奔波的父亲掬了一把同情之泪,我对哈里口中的老小子深有同感起来。没有太多时间伤春悲秋,全部人员都被动员起来组建新的书房,我可不愿意一点小毛病就得跑图书馆,这种事情太不华丽了。
先天境界的好处在这时候充分展现出来了,四个字概括——过目不忘。心如明镜,自然看得透彻,眼力过人,读万卷书亦比常人快速。我连泡玫瑰牛奶浴的时刻都捧着一部书,时间太紧迫,我要在12岁后回日本,现在只剩不到五年,而我必须完成此前既定的计划:MBA结业,网球比赛拿名次,照顾哈雷伊丽莎白和培养桦地。说是照顾哈雷,其实是我矫情了,如果不是哈雷帮忙处理烤牛肉和牛奶,我早就被拆穿辟谷的大胆举措。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天牛奶+牛肉的原因,哈雷的体型比一般哈士奇大很多,现在已经超过60公斤,几乎比两个我还要重了!以前还窝在怀里享受喂食的家伙,现在随时都能冷不丁地扑上来给我来个猝不及防的洗脸服务以示欢喜,我又不忍躲开这甜蜜的攻击,一闪身他就直接趴地上了,到时候还是我来头疼安抚。
桦地在新的小学里安顿好了以后,学到不少东西,最让祖父瞠目的一条就是桦地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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