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眷族与神明 (第1/2页)
“早上了吗……”
清澈的阳光透过木质的老旧窗户照射进房间内,夜凝从床上坐起身体,一边梳理着乱糟糟的头发,一边确认挂在墙上的时钟显示的时间。
五点,跟他预想的时间一样。
在圣芙蕾雅的那段时间,作为实战课教官的夜凝一直都会很早起床,不过在穿越之前,他的生活作息就精密的像一台机器,预定什么时候起床他就什么时候起来。
以魔石制作而成的[魔石灯]在天花板上发出磷火般的微弱光源,夜凝先是盘腿坐在床上,完成每天静心打坐,还有呼吸法的修行。一个小时后才起床穿好衣服,提着‘夜煌’走出房间。
咔嚓。
两扇大门一同关闭,隔壁房间的胖子也是一边揉着脸一边走出了房间,肩上还扛着银色的旗枪‘不死鸟’。
“早啊,夜哥。”胖子打了个哈欠。
“早,”夜凝狐疑的打量了一下胖子,“把枪拿出来干什么?不嫌麻烦?”
“这不是在异世界吗,不是我们地盘崩坏三了,总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凭空把武器变出来吧!”胖子笑嘻嘻的说着:“咱们就装成普通的冒险者好了,低调点。”
说着,他还将旗枪从中分成两段,交叉放入背后的皮鞘内。
“我只希望不要再有不长眼的家伙来惹事。”
夜凝皱眉,无奈叹气。
这座城市里的人素质十分感人,昨天和胖子在酒馆吃饭吃的好好的,就莫名其妙被一群冒险者打扮的醉汉给嘲笑了,不仅满口的粗言秽语,甚至还动手动脚。
他当时面无表情的给其他看戏的客人表演了一波,‘如何将人的脑袋种进地板’的拿首好戏,一口气将那些家伙的脑袋全部按进了地里,骨头开裂的声音很是清脆。
当然,人肯定还活,不过夜凝表演完后只有胖子在拍手叫好,其他人则是脸色发白。这个世界的人似乎不喜欢这种魔术。
酒馆的老板由于精彩的表演而被吓的直打哆嗦,在他们付钱的时候,对方几乎是哭着恳求让他免了这顿饭钱,就连地板的赔偿费也不要。
他只求夜凝和胖子答应他以后再也不要来了,像是在驱赶两尊瘟神。
“害,别去想那些小瘪三,影响心情!”胖子拍了拍夜凝的肩膀:“我的朋友,你可是要成为冒险王的男人啊!”
“虽然我确实很能吃,但我并不戴草帽,也不穿红色马甲和蓝色牛仔裤。”夜凝忍不住吐槽。
付清了旅馆的费用,夜凝和胖子并肩离开了这栋他们留宿一晚的红砖盖成的旅馆。
东方的天空泛着白光,不同于午间,少了烦嚣之感的大街感觉很是宽阔,摆在道路两旁的路边摊散发着香喷喷的气味,为来往的行人提供美味的早餐。
夜凝和胖子吃的是一种叫炸薯球的小吃,由土豆泥裹上面衣油炸而成,味道还挺不错。
沿着东部地区的主干道缓缓前行,两人来到一座宛若教堂般的宏伟的建筑物前,[诺姆的大图书馆]几个大字用这个世界独有的文字书写在牌匾之上。
在昨天,夜凝就用感知寻找到了这栋建筑,他向周围的人打听过,这是地精灵‘诺姆’经营的,拥有着整座迷宫都市第一的藏书量的图书馆。
不过收费也是贵的离谱,高达十万法利,一次只能最多进三个人。地精灵将[知识]和黄金一样视作财富,所以严格收取着入馆的费用。
虽然夜凝的身上并没有多少法利,但还好,产屋敷耀哉在他离开的时候送了满满一大箱的金条,每一根分量都很足,想必喜爱黄金的地精灵不会拒绝。
果然,在向入口接待的诺姆表明打算用金条来当做入馆的费用后,身穿高价制服的对方只是看了他们一眼,便摇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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