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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害了卿卿性命。再说,上有大才女,下有小美女,一鸣惊人也不那么容易。
好人不能做,坏人不愿做,那只好,做个小人!
从那以后,我不再是那个躲在墙角的灰姑娘。我不停地出没在众位娘亲身边,不断地献殷勤,戴高帽;我与姐妹们一起读书练琴,充分发挥绿叶的精神;我敢于对家中仆役指手画脚,做出小人得志更猖狂应有的表现。
宋府再没人不记得我了,也没人离得开我了。他们既需要我的谄媚去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又需要通过鄙视我的言行去满足他们的道德观。
没关系,这真的是我想要的结果。我并不打算与他们做一家亲,我只是想保住我的生活。就好像现代职场,在一个公司里感觉不好,又暂时没去处,那就想办法和老板、同事搞好关系,保证自己不会下岗,争取提高福利待遇,利用现有资源积累经验、扩充人脉,等到有一天,找到了更好的公司,那就——跳槽!
是的,我现在就是在等待,等待那个跳槽的机会。
让我有这样的想法,不是我的悲哀,是他们的。
扮猪吃老虎,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第五章 小人得志
卷名:正文
从宋府跳槽的方法有两个,一是找个男人嫁了。
我曾经羡慕过古代女子由父母包办婚姻,不用自己操心。但依着目前的状况,我不认为父亲他们会在这上面对我上心,即使有好男人估计也轮不到我。
看来只能走另一条路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还真是得了我娘的遗传,不过我不会走深夜私奔、离家出走的套路,我要公开地离开,而且还要公开地活在这个世上,和他们一样地活着。呵呵,到时候,有了金子、房子、铺子,还愁没有美男子吗!更重要的是,我有自由和自尊,拥有自由和自尊的米虫才是真正幸福快乐的米虫。
插上最后一支金簪,看看铜镜里的我,虽然不是很清晰,但仍然可以看到一张白白的脸(粉太厚),红红的嘴唇和双颊(胭脂太浓),和周星星的如花有得一拼。再看看头上,想起了席大小说里的一句话:“珠珠翠翠绕满头,只差没把梳妆台嵌在里面。”
这几年,我可没少从几位娘亲那里A东西,谁让她们要标榜母慈子孝、一视同仁呢。这就是做小人的好处。
我现在的打扮用一个字形容是“俗”,用两个字形容是“艳俗”,用四个字形容是“俗不可耐”。
这就是我,一个小人的标准扮相。刚好延续了我娘的一贯风格。拜她所赐,我小时候也常是这副德行,现在倒也没人怀疑我的动机,大概也没人记得我的真面目了。
我抖了抖衣服,甩甩头,确保不会有东西掉下来。
“翠微,好看吗?”
“好看!”十二岁的小丫头声音里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丝怀疑。
翠微是我新收的丫环,是一年前在大街上卖身葬父时被我遇上的。这样一个收买人心的大好机会我岂能放过,便拿了自己的私房钱买下了她。因着这件事,我还难得地被父亲大人赞了一句,还让我报销了所花费的费用,真是一箭双雕。
翠微年纪虽小,但勤劳肯干,而且思想单纯、忠心耿耿,深合我意。就像现在,我这如花似的扮相在她眼里也是好看的,只因为我觉得好看。
翠微的名字是让书云给取的,因为她原本的名字里也有个“云”字,犯了宋大小姐的名讳,要改,我就乘机推说自己才疏学浅,请宋大小姐给取个雅致些的。
只见宋大小姐想了想,故作不经意地张开樱唇,吐出一个字“微!”,“就叫翠微吧,微微轻风的‘微’。看她小巧玲珑的,到也挺衬。那蔷薇的‘薇’用得太多了。”
“好雅致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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