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4/4页)
“蓝岚呀,乖,你跟三姑妈回去,他这等于是骗婚行为。”首先反应过来的三姑妈又开口说。
“对呀,不必让他收养你,五叔养你!”一旁的五叔父插嘴。
“是啊、是啊,跟你的亲戚回去吧!”唐仙儿在一旁怂恿。
蓝岚看著他们,沉默了。“三姑、五叔,你们为何想养我?”过了许久,在宋子崇眸光的鼓励下,她终于问。
“我们、我们……”三姑和五叔同时支吾著。
当然是为了好处喽,现在他们知道了这个豪宅的主人看上了蓝岚,不藉这机会来狠敲一笔,就是大傻蛋!
“费妈,送客。”宋子崇突然一喊,不等他们将话说完。
其实不必多言他也知道,这群人不过是打著藉机捞点好处的算盘。
厅外的费妈似乎已等著上场,宋子崇一喊,她则马上现身。
“什么送客,你居然敢赶我们走,小心我们告你诱拐未成年少女!”不甘心被驱赶,三姑扯著大嗓子喊嚷。
“你未成年吗?”仿佛是故意让大家都听见他的问话,宋子崇故意扯开嗓子。
两人交换了一记深含默契的目光,蓝岚很用力的摇头。
“我记得昨晚你就答应要嫁给我了,对吗?”他又故意接著问。
“嗯。”蓝岚更用力的点头。
“我只听说过未成年人结婚需要监护人同意,一旦成年,可就绝对自主!”他很开心,更是大声地说著。
“对!”只见蓝岚更大声地回应。
“那么……”宋子崇拥著蓝岚,迈出步子朝外走。“费妈,送客,若再有闲杂人等想来打扰,就放狗咬人!”他毫不客气的说著。
“是哈孥吗?”费妈明知故问,已开始想像那精采的画面。
一群人等只能错愕地看著两人离开,直到狗吠声突地传来,哈孥的身影进入客厅。
“哇——”哄声四起,不必送客。
走道上的宋子崇和蓝岚相视而笑,他搂著她的腰,放慢脚步。
“你气不气我骗了你?”他问,为收养契约的事。
蓝岚摇了摇头。“为什么要订在二十岁?”她比较在乎且想不通的是这件事。
“得让你慢慢适应我。”他轻声地说著。“还有,执意要你姓宋,也是因为我的家族有冠夫姓的习惯。”
原来是这样!蓝岚望著他。想来他还真狡猾,因为当初关于姓氏的事,著实困扰了她好几天。
“那又为什么是现在?”他说昨夜送她的戒指是婚戒。
“因为我等不及了!”他大声说著,然后俯下头来给她一记深情的吻。
是的,因为他等不及了,或许是一开始就高估了自己的自制力、也或许是怕半途又杀出什么“程咬金”……
有太多、太多的或许,因为他的在乎,所以决定先一步,将她永远绑在身边!
编注:别忘了,《监守自盗》还有“驯爱监护人”、“求爱监护人”、“我爱监护人”喔!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