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第1/2页)
“哟,原来是廖老板啊!我还以为是谁来了呢!”
陈三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看错后,急忙挤出一抹殷勤笑容迎了上去,还顺手从兜里把烟摸了出来。
当然,此刻他心里肯定是充满疑惑和好奇的。
毕竟是熟客,而且都在这一片区域讨生活,陈三对廖凡的情况不敢说百分百了解,至少也掌握个七八成了。
他印象中,这小子家境很一般,可以说没有任何背景,自己开了家台球厅,期限生意还算马虎,现在却连糊口都难,偶尔到他店里吃饭还得赊点账的那种。
对了,听说他最近好像还摊上点事,欠了外面不少钱,上次一个人过来喝闷酒就是因为这事,算算也就过了不到半个月,怎么突然就坐上豪车了呢?
不合理,这太不合理了!
正琢磨着,廖凡已经走到他面前,摆了摆手,笑呵呵道:“三哥,你就别拿我寻开心了,我算个哪门子的老板哦!”
“谦虚了,谦虚了。”陈三立刻回过神,一脸恭维道:“大宾利都坐上了,这要是还不算老板,啥样才算老板啊?”
说话的时候,眼睛不自觉的朝路边的宾利车上望去,还不忘客客气气的递上一根烟。
“嗨!”
廖凡接过烟,也回头望了一眼,才满脸自豪的解释道:
“朋友新买的车,我跟着沾沾光罢了。”
朋友?
陈三眼珠子滴溜溜的转了几圈,心想,他身边的朋友自己差不多都认识,好像没有哪个能买得起这种豪车的吧?
往不客气了说就是,瞧你们那一个个吃了上顿保不住下顿的熊样,混得甚至还不如我呢,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好的车子。
“徐尽欢。”廖凡也不知是不是看出了他心思,马上开口说明道:“之前常跟我一起过来,不知道三个还记不记得。”
“小徐?”
陈三愣了一下,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个年轻人的身影,一个斯斯文文不怎么爱说话,长得很不错,可惜后来不知怎么的突然缺了条腿的年轻人。
正想着,徐尽欢已经停好车朝他们这边走了过来。
“哟,小徐,好……不对,你的腿怎么……”
陈三见状急忙开口打招呼,结果却猛然发现,他原本瘸了的那条腿竟然好了,担心直接说出口会不礼貌,又忙不迭的停了下来。
“腿好了。”
徐尽欢知道他想说什么,语气平淡的给出答案。
表面虽然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心里却多少有点唏嘘,也不为别的,只是想到连陈三这种都能在第一时间看出这一点,何卿颜却是在几次之后才发现的。
“好了好呀,好了好呀!”陈三笑呵呵的点了点头,半拍马屁道:“你这么一表人才,要是一直拖着条瘸腿,可就太可惜了。”
说完不等徐尽欢做出回应,又急忙开口补上一句,“我说怎么有些日子没见你来了,原来是去发财了呀!”
“发财谈不上,不过赚了点小钱而已。”徐尽欢摇摇头,依旧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哎哟,小徐,哦不,现在应该称呼你徐总才对了!你可真是太谦虚了!别的不说,单单这一辆车的钱,我一辈子怕是都赚不来,这还不算发财,什么算发财呀!”
说话的时候,目光又不自觉的飘向停在路边的宾利车。
虽然印象中他一直都是个比较有礼貌的人,但这会儿徐尽欢还是能清楚察觉到,他的礼貌已经明显上升到了恭敬。
心中不禁升起感慨:有钱真好,是真他娘的好呀!
这会儿,他似乎也瞬间明白了廖凡为什么不去高档饭店酒楼,非要来这种地方了。
正所谓,富贵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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