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3/5页)

奏,扑碉终非长策,应另为筹办。朕思贼番据险负隅,凡属要害,俱有坚碉。扑碉而外,更有何计。讷亲张广泗之罪,实在欺蔽偷安,种种乖张。至于驱兵扑碉,似未可以为非。……然亦险着。未知果能奏效否?

健锐云梯营碉楼,北京香山,清军练兵之用,《清史图典》《乾隆朝》,页49

但仍“决意收局”,前敌若无进取,甚至只派“岳锺琪坐镇炉地”(打箭炉)即可了,

(小金川)原属化外,盖亦天然界限。所以古称蛮夷荒服,以不治治之。经略大学士留兵在彼弹压,想确有所见,不专为米粮火药也。此事屡经贻误,从前马良柱连有克捷,若益以三千人,早可奏功,而张广泗不与,此一误也。张广泗分兵十路,措置乖方,不能乘机前进,此二误也。讷亲身图安逸,不能鼓励士众,又不将实情入告,此三误也。……朕在数千里外,固不能豫烛其难,是以又有此番料理。经略大学士未履其境,亦无由深知其难,是以力请视师。今朕已洞悉形势,决意收局。经略大学士目击身亲,所见宁不相同。……若三月内果得勒乌围、刮耳崖,尚须斟酌,若不能,则但以万人令岳锺琪坐镇炉地,加意防御,自足绥辑蛮徼。朕熟计深思,无逾于此。

壬子,复谕:

今日阅班第所奏川省夫马钱粮拮据之状,及舒赫德所奏直隶、山、陕、一带地方情形,朕心深为追悔。不知上年何以办理至此,岂非前谕所谓命运使然者耶。然总因从前在事诸臣,并无一人据实入告。朕实不知其难,即经略大学士傅恒在朕前时,亦不知其难。近经朕悉心访问,经略大学士又身履番境,班第等亦稍稍敷陈,朕始悉其险阻困惫,举属创闻,非意料所及。若不早为转计,日引月长,劳费无已。……此种番蛮,乃依古以来所有,上天并育并生,原置之化外,……若必以中国之治治之,是以人力而抗天心也。……天不可违,则成功岂能豫必?朕目前实不敢存盼望成功之意矣。

傅恒可谓“如朕亲往”,代朕亲征,君臣之间的接近也就无以复加,

设令(大军)顿刃悬岩,军威少挫,将何以为班师之地?……究之事有难为,功有难就。兵亦人耳,以之扑碉,徒致伤生,岂遽得志?

“扑碉”之策,也就愈发可疑。甲寅,傅恒奏:

查军营习气,惟事张大其词。攻一碉伤数十百人,则云查明再报。伤贼一二人,则云数十数百,皆拖尸而去,无首级可考。一碉不过内地一户,得一户而伤人数十数百,借此报功,欺罔已极。贼碉守者七八人,敌我兵数百。攻以大砲百数,仅缺墙壁,随破随整。现恐损兵于无益之地。

丙辰,皇帝坦承了此番办理的错误:

看来去年此番办理,竟是错误,朕今实悔之。只因办理至此,势难中止,不得不趁此兵力,以侥幸万一成功,然亦所谓饰非文过之举耳。

丁巳,谕军机大臣等:番境之难,乃天生奇险。以朕所见,既知番境之难,即当见险而止。

碉堡,是双方争夺的中心,此时,傅恒终于道出“扑碉”之艰难,这也许是他唯一直言道出不同意见之处:

从前皆务攻碉,劳费无功。……枪炮惟及于壁,于贼无伤,而贼不过数人,从暗击明,枪不虚发,是我惟攻石,贼实攻人。且于碉外开濠,兵不能越,而贼伏其中,自下击上。又战碉锐立,高于中土之塔,建造甚巧,数日可成,且人心坚固,至死不移,碉尽碎而不去,炮方过而人起,攻一碉难于克一城。即臣所驻卡撒左右山顶,已有三百余碉,计半月、旬日得一碉,非数年不能尽。如此旷日持久、老师糜饷之策,而讷亲、张广泗尚以为得计,臣不解其何心也。

惟有使贼失其所恃,而我兵乃得展其所长。臣拟俟大兵齐集,同时大举分地奋攻,而别选锐师,旁探间道,裹粮直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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