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5页)
身体硬是不肯增加半分温度。
迈开大步,他往大屋走去,纷乱的心情和他的脚步一样慌惧。
匀悉面无表情,不说话、不尖叫,连挣扎也失去力气……这个世界对她不仁,她何必拒绝魔鬼的诱惑?
缓缓地,她闭上眼睛,是魔鬼又如何?她不抗拒了,带她去吧,去一个冰冷黑暗的世界,反正这个星球,她已失去眷恋……
第五章
墓前,匀悉一袭黑色洋装,直笛里吹奏悲伤乐曲,她的泪水没断过,串串晶莹。
这下子,她成了真正的孤儿,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她的未来由谁照看?她的成就谁来分享?
环住匀悉,霁宇心脏隐隐抽痛,她是温室花,怎堪强风豪雨摧残?
“回去好吗?”揽住她,霁宇轻问。
“回去?”她轻问。
“嗯,回家。”
“那里没有爸爸,怎算家?”匀悉摇头,那么大的房子、那么大的庭园、那么大的空间,爸爸失去踪迹。
“到我家吧,那里有一个爸爸,虽然他不是你的亲生父亲,但我保证,他会疼你,像所有的父亲般。那里还有个秋姨,她慈祥和蔼,她说过,要用宠女儿的方式宠你。”
岳父去世的消息传出,父亲找上他,主动提供协助,他要他把匀悉照顾好,别教她过度心伤。
秋姨更是三不五时打电话,询问匀悉状况,要他注意的事点点项项,可以列满一大张纸,他想,爸和秋姨是打心底喜欢匀悉。
他的意思是……要和她分享家人?可他们的关系,不是一生一世,没有亘久恒古,这事,她不敢或忘。
仰头,她清灵的眼珠写满疑问。
“为什么用这种眼光看我?”
拂开她的刘海,她哭红的双瞳教他心疼,他喜欢她带笑的眼睛,不爱那里染上悲戚。
没错,就是这样一双干净清澈的眸子打败他的骄傲。
喜欢匀悉这种女孩,是本能,不需要学习。扣除她的美丽、扣除她温婉性情、扣除她的聪颖慧黠、扣除她一百个优点之后,她还有一百个缺点教人怜惜。
缺点也能让人怜惜?是的,她的缺点可爱得让人忍不住心惜。
比方,她爱看没营养的爱情小说,情绪又容易被挑动,于是常在他的睡衣间染出斑斑点点痕迹。
脏不脏?脏!
讨不讨人厌?不讨人厌,因他低头,总能看见她含羞带怯的小抱歉。
又比如,她老爱把脚套进他的大皮鞋里,霁宇几次上班找不到鞋穿,不用怀疑,肯定是她穿到庭院里追大乖。
她说她喜欢穿大鞋、喜欢重心不稳时的冒险感觉;他说,爱冒险可以攀登喜玛拉雅山、横渡撒哈拉,再不,到秀姑峦溪泛舟或到六福村坐云霄飞车都行,她怎会选择穿他的大鞋子冒险?
那次对话,他理解,温室生活多么枯燥贫乏。
他是这样子,东一点、西一点,慢慢认识她、喜欢她的,不管缺点优点,总能挑动他的心,让他忍不住违背心意,眼光落下。
他知道匀悉喜欢他,几乎是一见钟情,至于为什么,他找不到原因。谁会在第一次见面,便决定让对方当自己的夫婿?谁会处处将就对方的所欲,毫无条件和原因?
也许她的脑部构造异常,也许她人如其名,小乖、小乖,乖到分不清。反正结论是,他喜欢上她了,有些失控的喜欢。
“你忘记我们的约定?”
约定?关于离婚那个?几百年前的事情了,他有权利忘记,虽然他尚未进入容易罹患老年痴呆症的年龄。
霁宇不想讨论无聊约定,不愿一再提起,这个婚姻以金钱作为地基,甚至他想,直接把那纸无聊的离婚证书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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