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4/5页)

人往张兰兰家带个口信告知刘家人。

张兰兰的活计已经做完,剩下的日子只剩悠闲,每日捧着杯茶和胡氏坐在廊下喝茶吃小点心晒太阳,瞧着王乐刘秀在院中玩闹,好不惬意。锦绣坊就在西市,张兰兰闲来无事便同胡氏去西市逛逛街。胡氏对西市极为熟悉,哪里有什么好东西都一清二楚。张兰兰便由胡氏领着,去给家里人一人买了一份擦脸的香脂和洁牙的牙米分,一大袋洗头的皂角,还给买了两份眉黛和胭脂水米分,自己一份,罗婉一份。

虽然说穿越过来已经三十多岁了,可张兰兰并不觉得自己三十多了就该啦里邋遢的随便混日子。买了东西梳洗打扮一番,张兰兰照着镜子很是满意。原身虽是农妇出身,可这皮囊长的着实不错,加上平日干活,身材修长结实不臃肿,一点赘肉都没有,虽没有传统东方女性的柔弱之美,却露出一些西方女性的健硕美感。搁在现在,原身这皮囊就是个成熟美艳的少妇,风韵更足。

反正都洗干净擦了香脂胭脂描了眉,张兰兰看着身上旧旧的衣裳越看越不顺眼。横竖锦绣坊里最不缺布匹衣裳,张兰兰径直去锦绣坊里,给自己挑了身成衣买下。

新衣素色淡雅,远远瞧着像青花瓷,张兰兰换上衣裳往那一站,简直就是江南烟雨蒙蒙中的曼妙妇人。胡氏笑着打趣:“果然人靠衣装,兰妹子这么一打扮,简直跟那富贵人家的夫人一样。”

张兰兰与刘秀均是焕然一新,母女两个站起一处,真真是跟大宅门里的夫人小姐一般。

不知不觉两日过去了,该到了回家的时候。张兰兰起了个大早,穿上洗干净的旧衣,将新衣仔仔细细叠好装进包袱里。刘秀磨磨蹭蹭的洗漱,将她的新衣穿了又脱,脱了又穿,来来去去就是舍不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刘秀从小都是穿别人的旧衣改成的衣裳,头一回穿这么漂亮的新衣,还没穿够呢,母亲就让她穿回来时的旧衣裳。刘秀皱着小脸,不情不愿的把新衣脱下,小心翼翼的叠好包了起来。

母女两个收拾妥当,辞别了王掌柜一家。王乐哭的眼睛都肿了,胡氏跟着抹起眼泪,刘秀眼泪汪汪的拉着胡氏的手,一口一个干娘,叫的胡氏心都化了,真真恨不得将刘秀留下别走。

依依不舍分别,张兰兰承诺胡氏,下次自己进城的时候定会将刘秀带着再来看胡氏母子。

送走刘秀母女,家里顿时冷清下来。胡氏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看着院子都有些空荡荡,不是滋味。王乐更跟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吧唧的坐在院子里发呆。

“这才一会不见,就怪想那小妮子的。”胡氏抚着胸口叹气。

王掌柜瞥了一眼胡氏,道:“等下次刘娘子带她进城,不就能瞧见了。”

胡氏又叹气:“兰妹子鲜少进城,下次还不知是什么时候呢。咱们乐娃也喜欢她,要是能把秀秀留在身边就好了。”

王掌柜心知妻子还是不死心,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瞅着胡氏:“我瞧着你平日持家倒是挺精明,怎么在这关键事儿上总犯糊涂呢?乐儿的婚事又不是儿戏,怎能由着你胡来?”

胡氏心里本就不舒服,被丈夫一顶,火气也上来了:“我怎么就胡来?你不也瞧着秀秀那孩子好么?咱们乐儿多喜欢他秀秀姐,要是秀秀嫁给乐儿,那岂不是皆大欢喜?”

王掌柜拍了拍大腿:“你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妇人,我好不容易在城里站稳脚跟,攒了些家财,指望着送乐儿去读个功名,将来光宗耀祖。那刘秀是什么身份?不就是个农家女娃娃,她的身份哪能配的上咱们乐儿?将来咱们乐儿可要娶官家小姐的。刘秀家门不当户不对的,你就收了结亲的心思吧,我看就认成干女儿挺好。”

王掌柜家本是农家出身,因着王掌柜很有些本事,在城里折腾出些名堂,成了锦绣坊的掌柜。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