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部分 (第2/5页)
干脆。由此可见辰国尚武之风的浓郁,然也是因为氛围,辰国王族的夭折率虽为列国第一,但活下来十之八九为精英子弟。当然,最近几代另当别论,王族内斗严重,宗室出色的子弟大半消耗在了内斗中。御风瞅了几眼,发现宗室子弟的质量比起十年前明显掉了一个档次。
“变化挺大的。”小歌打着呵欠道。
御风赞同点头。“内斗消耗了太多的优秀宗室。”
小歌觉得辰王浔这一代已经很好了,先昭武王时,宗室可是几乎被他斩尽杀绝,辰王浔至少只是将自己同父的兄弟手足及其后嗣都给灭了。“你想猎什么?”
“我猎只鹿回去做晚膳,你呢?”御风问小歌。
“我不挑,能吃就行。”小歌无所谓的道,别人狩猎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武力争取荣誉,他们两个却是最质朴的,单纯的为了吃。
“那我猎一头犀牛如何?乾山有不少犀牛,其中一种比较珍惜的犀牛的角是红色的,可做一枚印。”御风道。
小歌没意见。“好。”
乾山的确有不少犀牛群,但角是红色的那种则比较珍贵,在中州不常见,乾山虽有,却属稀有品种,御风寻了两日莫说那种稀有犀牛,便是寻常之犀牛都没见到,仍孜孜不倦的寻着。小歌虽对大冷的天狩猎没什么兴趣,却也一直陪着。
看了看雪地上的脚印,御风不由露出了一丝笑容,终于找到了,见接下来的路有些难走,便对小歌道:“你且在这等着,我一会便回。”
“嗯。”小歌点头。
御风不放心的将自己的弓与一袋箭矢放在小歌的马鞍上。“虽然你有灵力,但若有什么危险,我又没回来,能用弓箭解决的话还是用弓箭解决。”既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以防万一,此次王城之行不知何时才能回去,多留一些灵力,保险。
“知道了。”小歌拿起弓摸了摸,辰人的弓名满天下,御风的弓更是造弓大师所造,虽然模样一般,弓力却不小,至少三石力才能拉满,射程极远。
御风拿着一支长矛离开了,对付兕,弓箭起到的作用不大,犀牛的皮极厚,箭矢有时都撕不破它的皮,反倒是长矛,以他的神力,投掷出去,不仅能穿透兕的皮,更能将四一击击杀。沿着山道而下,走到一座山谷时,御风不出所料的看到了一支正在林中厚厚的落叶层中寻找食物的犀牛群,数目不多,只有七头,正是他在寻的兕。
嗖!
一支长矛自天而降,自最大的雄犀牛的背脊穿透,从犀牛的肚腹冒了出来,雄犀牛立即倒地而亡。其余犀牛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反应过来后却没在周围发现人类的足迹,暴怒、惊慌之下乱窜了起来,很快便逃窜而走。
御风从一株五六人合抱粗的古树上跳了下来,跳到了犀牛的身边,取出匕首割下了犀牛角。满意的用袖子擦拭犀牛角上的血污,再量了量犀角的尺寸,正好雕琢一枚印。将犀角放入怀里,又看了看犀牛,最终还是决定不浪费,将犀牛一起带回去。
御风腰还未弯便敏锐得察觉到了危险,本能的偏了下身子,随即便觉得心口处一凉,不由低头,胸口的地方插着一支箭矢,鲜血汨汨的流着。而箭矢的样式他很熟悉,那正是他所使用的箭矢,但为了猎犀牛,他只带了长矛,弓箭在小歌那里。
御风以手捂着胸口转身,不出所料的看到了一脸淡漠的小歌,艰涩的问:“为何?”
“对不起。”小歌微微合眼,似是不忍。
嗖!
小歌的面前陡然升起一面冰墙,带血的长矛立刻卡在了厚达一尺的冰墙中,当小歌散去冰墙时,不远处只剩下了一具满是鲜血的犀牛尸体,而那个被她所伤得人已不知所踪。
☆、和离之书
辰王浔十年孟冬之月,王狩于乾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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