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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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着这个线索,我们就可以知道,假如杰里柯先生是凶手,那么他为什么要把宝饰放在那里呢?其实这只是他的一个小策略而已,不是将嫌疑固定在某一个人身上,而是制造出各种互相矛盾的、纷繁复杂的假象,让警察纠缠在里面,而没有时间去考虑他。”
“那赫伯特呢?”柏杰捋了捋八字胡,慢慢悠悠地问。
“赫伯特?假如凶手是他,他确实有充分动机把圣甲虫宝饰放在那里,这样对杰里柯的指控我们就要保留了。而且,根据当时报纸对案件背景的初步描述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个推论:一,失踪者应该已经死亡——那只圣甲虫宝饰的发现可以证明这一点;二,失踪者很可能是他被四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个人杀害了,因为发现圣甲虫宝饰的地点是在其中的两人家中,并且另外那两个人也可以及时到达那里;三,在四个人中,杰里柯是案件发生的时候跟死者最没有牵扯的,也是最有机会作案的一个,而且他很有可能将尸体转交给了博物馆;四,假设杰里柯是凶手,那么一切都真相大白了。如果是别人的话,那么无法解释的地方就更多了。”
“根据报纸提供的这些线索,我们得到了一个明确的结论——约翰·伯林汉是被杰里柯杀害的,并且他把尸体藏在了木乃伊盒子里。”
“大家也许认为我一开始就确定杰里柯是凶手。其实并不是你们想得那样,报纸上的报道涵盖了所有重要事实,我只把它当作一种研究的素材进行研究推论。但是有一点我得承认,这个结论确实是我根据各种事证所得出的唯一合理的一个。”
“已经两年了,这桩案子没有一点进展。前段时间,拜克里医生突然跟我提起了这个案子,并且很多新的证据也开始出现。接下来,我就按照这些简讯的先后顺序逐一加以说明。”
“这桩案件的第一个新信息来自遗嘱,一看到它的内容我就发现其中有很大的问题。立遗嘱人很希望他的弟弟继承他所有的财产,而遗嘱的内容却跟这一心愿互相违背。遗产的移交受到葬礼条款的限制,可是葬礼事宜大多是由遗嘱执行人来负责的,而遗嘱执行人就是杰里柯先生。就因为这项约束,所有的财产都有可能会属于杰里柯所有。”
“这份遗嘱虽然是约翰·伯林汉草拟的,但却存放在杰里柯的办公室里,而且是在两名客户作证之下签署的。他是立遗嘱人的律师,有责任保证遗嘱内容的合理性,但是他并没这样做,这一点也很让人怀疑;或者他跟赫伯特是不是有什么勾结,因为赫伯特是遗嘱不当执行下的受益者。这也正是遗嘱的蹊跷之处,杰里柯是为遗嘱内容负责的人,赫伯特却是受益者。”
“而且,这份遗嘱有一点很特别,它跟案件的很多地方很吻合。尤其是第二项条款,简直就是为整个事件量身定做的。不过,因为遗嘱是在十年之前写的,所以这一点说起来也有些牵强。那么,假如没有方法修改第二个条款来符合现实情况,那可以改变现实状况来实现第二个条款吗?是的,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按当时的情况来看。假如这是一个计谋,那么谁是这个计谋的策划者呢?赫伯特是受益者,可是没证据显示他知晓遗嘱里面的内容,那么只剩下杰里柯了。并且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为了一些个人利益,干预了这份遗嘱的制订。所以,这份遗嘱证明杰里柯和这个案件有直接的关系。”
“但是,怀疑归怀疑,总得拿出证据才行。没有足够的证据,谁也不可能在提出正式指控前妄下断论。这起案件的最大困难是我找不到一点犯案的动机,我不知道杰里柯为什么能凭借这个获得好处。他的继承权很牢固,不管立遗嘱人什么时候或者以何种形式死亡都不会影响他,可是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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