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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又找到一样!”叶孤云这回翻开的是一本笔记,“纹身药水!有意思的玩意!”
“呃,这种药水没什么用处吧?”弗兰克忍不住质疑道,“它原本是为了仿制红袍法师的魔法纹身而研发的,然而没能成功,它不能储存魔力。也就是说,它顶多只能用来做无痛纹身。。。。。”
“无痛纹身也挺好的,虽然小众,也是一种文化嘛!”叶孤云笑了笑,“然而你有没有想过,做一番改进,让其能在布料、石材以及钢铁上同样能够着色?那将是一种特别高级的染料,无论性能还是应用范围,都将碾压现有的全部同类!之后,你就可以开始琢磨了,如今的染料的价格和市场。。。。。。”
弗兰克瞠目结舌!
叶孤云显然很满意对方的表情:“看来你还记得染料是一种奢侈品的事实嘛~!”
回过头,他又再翻找起来。
这个举动落在弗兰克眼中却让其感到莫名的惊心动魄,连续的天大惊喜,已让他的心脏有点不堪负荷,若是后面再有什么。。。。。也许心脏就要“爆裂”开来了。
但,怕什么,就来什么。
“哈!大发现!竟然是。。。。。磁化装置!?”
第一七一章 盖房子
五天后,新月城中,奴隶营。
靠角落的小半个营地被拆平了,其上原本供奴隶居住的一排排低矮的茅草房或者土胚房被全部推倒拆毁清理干净,代替其位置的,是一个稍显特异的建筑工地。
因为在建的是一栋栋这个时代还从没出现过的多层的砖混结构房屋。
四四方方,整整齐齐,便是现在还不过是刚刚建好了首层,离落成还有段距离,旁观者也能大概想象出它终将呈现的样子,像盒子,又像方形面包。
然而,这种在叶孤云眼里特别简陋特别呆板特别难看的多层宿舍,落在弗兰克等人口中,却成了富有秩序美。
也罢。
回到筑房的话题之上。按说,作为一个艺术生,叶孤云是不懂得如何建造这种以水泥为框架的砖混结构的房屋的,即便他确实见过许多在建的范例(城中村中时常能见),心中也只能有个大体的概念。只不过,第二世时,极度宽裕的时间给了他足够的学习机会。开动金手指搞出了水泥后,找上一帮经验丰富的泥瓦匠,反复尝试,慢慢地也就把这门没有太高技术含量的建房手艺“发明”出来,并增补完善。
所以,他便会了,现在还能在全新的异世界里装一回建筑大拿。
有时候,他也会忍不住怀疑:莫不是,第二世时经历与收获的一切,都是为现在这第三世准备的?——噢!荒谬!可笑!这是亵渎!不允许有这种念头!!
唔。。。。。。
话说回来,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实很不好弄,起码在现在还绝不可能建造出现代地球上的动辄四五六层的住宅楼,它要用到钢筋,但这个时代(包括第二世)显然还没有能力制造出钢筋来,不论是钢铁产量还是加工技术都存在严重的制约。
没有钢筋怎么办?唯有以竹筋替代。将毛竹削成一定厚度的竹条,做一番防腐防水处理,便是竹筋。但竹筋的综合性能自必然要大大逊色于钢筋,为安全计,所建的楼房就不能太高,于是不多不少的三层便成了叶孤云选择。
不至于沦为危楼,又能提供尽可能多的住房。
那么,为什么要建在奴隶营呢?
既为练手,也为验证。
练手?很好理解。尽管叶孤云提供的砖混结构房屋的建造方法已足够成熟足够完善,但这毕竟是第一次在这个世界展现,对于此间的土著而言毫无疑义就是一门全新的技术,没有基础也无从参考,需要从头学起,不可能一蹴而就,少不了一个从生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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