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2/5页)
老侃边喝酒边骂:就他,还写诗,他懂什么叫诗吗!写了他妈几首歪诗,还有人说好,好个屁。那是我的画好。本来是他的诗配我的画,以我的画为主。也不知怎么捣弄的,出版社竟给他专门出书,说是出于礼貌,才采用我几幅画,也就是说,根本就不打算再用我的画,因为可怜我,才勉强在书里头用我的画点缀一下。这他妈算什么事,你朋友太他妈阴了,背后使小绊。不单他挑头,连稿费他几乎都全拿走了,才给我几张毛票,打发要饭花子哪。混蛋!
老侃喝了很多的酒,情绪很激动。我想老侃心胸也太狭窄,出版社用谁的作品,那是出版社的事,又不是板凳能决定的;再说,出版社也是要根据作者的作品质量取舍,出版社不用你的画,只能说明老侃的画也就那么一回事。不过,瓶盖也做得太过了,毕竟老侃曾经还帮过他,这么做是有点恩将仇报;再者,不看佛面看僧面,看着我的面子,也不该这么挤兑老侃,老侃也是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还能折腾几年,能和我们这群年轻人在一起玩得乐呵,也说明老侃觉悟高,能适应时代潮流,老侃不易啊。
老侃开始和我推心置腹,这是酒精在体内发酵的反映。老侃喋喋不休絮叨他的过去,他的艳遇他的风流史他的创业史他的奋斗史他的思想他的人生轨迹,老侃到这份上离作家已经不远了。老侃如果清醒的时候,有耐性把他的心绪梳理一番叙述成文字没准也能成书出版,到那时估计他就不会再惆怅无奈了。
老侃晃头晃脑地对我说:兄弟,其实我心里特难受,有一件事一直窝在我心里想告诉你,就是没机会,现在我告诉你。老侃打了个饱嗝,一股酒气涌出来,他没吐我差点吐了。我皱了下眉头,老侃抹抹嘴,昏头昏脑地说:我喜欢你,真的,我特别喜欢你。说完,他原本没精打采的眼睛突然变得炯炯有神,直勾勾地盯着我,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老侃一把搂住我,就把嘴紧紧贴在我嘴上狂啃起来,同时两双大手发疯般在我身上摩挲着。
我一阵恶心,使劲把老侃推开:你他妈找死!我想捶老侃一顿,可老侃已经失去理智,晃晃悠悠一头栽倒地上,嘴里还嘟囔着:真的,我很喜欢你,你就和我好吧。
老侃真是无药可救。
我原想和他谈谈王芸,因为我心里也犯堵。可这时我只能先把老侃送回家,哎,这都什么事儿啊
倒霉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倒霉的事情,比如说,出门钱包被偷,吃饭咬到自己的舌头,等等,真应了那句俗话:喝口凉水都塞牙。我有一种预感,一种不祥的预感,迟早有一天我会再次和吴小娟相遇,并且很有可能会死在她手里,死得很惨。
吴小娟消失有多长时间了,几天,几个月,一年,两年,很多年,我自己都搞不清楚。终于有一天,我又遇见了她。
那一天天气非常好,用小学生写作文描写天气的惯用写法:碧空如洗,万里无云。我走过一条马路,然后沿斑马线过街。那时我斜背着工作包,手里拿着一支草莓雪糕边走边享受,不知不觉就走到吴小娟鼻子底下。如果这世上有一种人蠢到自己能自寻死路,那就是我。看过《动物世界》没有,一只羚羊浑然不知走到豹子跟前自投罗网,结果只有一个:必死无疑。
可怜。
我没有看见吴小娟,过街的时候。但她看见我了,就等着我自己撞到枪口上去,吴小娟就这么阴险。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站住,这也许是种本能。我抬起头,就见她端端正正地立在我面前,我险些就撞到她怀里。
突然发见她,我怔了一下。我几乎快认不出来她,她穿着一套整整齐齐的警服,笔挺的裤刃都能用来削苹果。那天她精神非常好,英姿飒爽,加上特震人的警服的衬托,更有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我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她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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