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5页)

静静的看那二人的见面。

为什么要这么做?花霁自己都解释不清。只为了看一看自己所代替的人是谁吗?只为了看一看林芊芊和那人在一起是什么样吗?似乎是的,但他的心里,更多的却是一种陌生的说不上来的翻江倒海的感觉。

这感觉极其陌生,他二十年来不曾有过丝毫,他说不出是什么一种感觉,但在这一周的时间以来,这种陌生的感觉却越来越频繁。

林芊芊和秦枫还在交谈,花霁也知道自己没必要在此久留。他最后看了一眼彼方的二人,暂时压制了那微妙的感觉,然后一如方才什么都没发生一般,离开了小区大门。

计程车停在一幢名为“幻色酒吧”的楼前,花霁下了车,司机鄙夷的看了看他,随后把车开走。

花霁当然明白司机为什么会留给他鄙夷的目光。幻色酒吧,是一个规模很大的娱乐场所,其消费奢华是出了名的,但与此同时,幻色在民间的口碑也不是很好,但凡来这个酒吧的人,总会引人浮想联翩。只是人们都不知道,幻色的股东之一,恰恰是尊瑞王的长子花俊轩。

花霁来到一个包房前,推开一扇门,看到花俊轩和一男一女正坐在沙发里。花俊轩见到花霁,对他点头一笑,说道:“我两个朋友最近心情不好,你帮忙照顾照顾吧。”

“轩哥,你叫的这个人怎么病恹恹的,该不是得病了吧。”那女子看着花霁过于苍白的面容,娇嗔道,“我才不要他,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你看他脸色这么白,还不明白吗?”花俊轩说,坦白承认道,“他是得了病,不过已经用冰雪合欢药治好了,病都压在了他的体内,绝不会传染,你又怕什么。”

那女子经花俊轩一提醒,才猛然想起,做这个行当的,往往都要得那见不得人的花柳病,但只要服用了一种叫冰雪合欢的药,那病毒便被压制在了患者体内,只管自己痛苦,却不会传染别人。但凡服用了这药的人,皮肤果真如冰雪一般,又寒冷又雪白,真真是粉雕雪琢。

这药既叫“冰雪合欢”,除了冰雪外,自然还有“合欢”。不言而喻,这药若与另一种名为“合欢副散”的药剂混合,便可短时间充当媚药交欢而用。像花霁这类常常需要做营生的人,会应客人的要求,随时为自己打这针媚药。

“哎哟,我一时糊涂了,大早晨没睡醒。”女子拍手笑道。

“哼,爱嘉,你什么时候不糊涂?”花俊轩对叫爱嘉的说道,不知为什么,他的声音很生硬,语气很古怪。花俊轩随后披上外套,转而对花霁说:“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你让他们满意了,酬劳双倍。”

“是,奴才明白。”花霁轻声说,为了避免暴露自己是王府奴隶的身份,他的话只有花俊轩能听见。花俊轩对他咧嘴一笑,套上外衣便离开了包房。

花俊轩前脚走,随同而来的男子便从包间的柜子里取来一根皮鞭,只见这皮鞭如牛尾般粗细,黑色的亮皮质地泛着淡淡的冷光。男子甩了甩皮鞭,只听得皮鞭抽得空气呼呼响,他对花霁笑了笑:“小帅哥,我们先来点情趣游戏好不好啊?”

花霁看了一眼那鞭子,漠然的点了点头。随即,他便职业性的脱去衣裤,赤身站在这对男女面前。他通体肌肤苍白如雪,只是身上布满了新旧交错的伤痕,有鞭子伤的血痕,有藤条伤的淤伤,还有其他说不出是什么弄的伤痕,左胸的□掉了一半残缺不全,右胸则穿了两个乳环。无需任何提醒,花霁便被过身去,靠墙而立,将伤痕累累的脊背冲着那对男女。

“好美的身材。”爱嘉说,赞赏地看着花霁那线线条优美的身躯,宽阔的肩膀,窄细的腰臀,匀称得没有一缀肉,完全是一副黄金身材。

男子听罢,朗声大笑,信手一挥,那皮鞭在空气中划过一个圆弧,啪的一声抽打在花霁的脊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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