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 (第4/5页)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挨店,荒凉得就像《聊斋》所写的狐兔出没的地方。
“是的”
“以前,你和千花一起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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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什么生意?”
“皮货。”
皮皮瞪大了眼睛:“你做皮化?”
“恩。”
贺兰静霆不是最讨厌皮的吗?因为这个,皮皮现在莫说皮,连真丝围巾都戒了,成了一名地道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可是,这个口口声声说要保护动物的人居然做起了皮货的生意。为什么?为了钱?
她的脸变了色:“什么皮……狐,狐狸皮?”
“对,这是一家狐狸养殖场,是这一带规模最大。”
“哦!”她的眼睛瞪得很圆。“对不起,我的脑子有点乱。你不是狐族的祭司吗?你忍心看着你的同胞被杀掉吗?”
“可是,你知道狐皮每年的产量吗?”
当然不知道。不过她知道狐皮很贵,就是她认识的最富贵的,穿着最讲究的,行事最有派的人也没有谁穿得起狐皮大衣。在她的记忆里,只有好莱坞的影星和《红楼梦》里的黛玉穿过狐皮。于是说:“会很多吗?皮草这么贵,只有最有钱人才会买。产量不会很大吧?”
“全世界狐皮的年产量是五百万张。狐皮大衣又轻又暖又漂亮,人人都想拥有它。”
“我明白了,”皮皮凝视着他,轻轻地说:“你是来买狐狸的,买来之后放行,对吗?”
他笑了,目光很温暖:“对的”
她不由自主地握紧了他的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横在自己面前的不是围墙,而是一座巨大的集中营。
“这农场里有多少只狐狸?”
“六千只左右。”
“你要把这六千只都买下来吗?”她不知道价钱,但肯定是很贵的。
“我倒是很愿意,不过,老板不会同意。他每次都会留下两千只来作种狐。”说罢,他的脸微微转了一个方向,大约是听见了脚步声。
果然,农场的大门打开了,从里面快步走出两个人。打头的是个瘦高个儿的男子,穿一身高档笔挺的西装,脸很黑,腮帮上有着疤,好像曾经跟人打过架,看年纪不到四十岁,举止很气派。身后跟着女子二十五六,一头乌黑的长发,脸很漂亮,穿一件米色的西服套裙,系着一条宝蓝色的碎花丝巾,细腰长腿,手袋,手表无一不是名牌。
“贺兰先生!”那男子快步过来和他握手,“您真准时。”
“您也是,郑先生。”贺兰静霆微微一笑,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太太,关皮皮。皮皮,这是农场的场主郑绍东先生。”
他们互相握了手。郑绍东热情地说:“哎呀,你结婚了?恭喜恭喜!您好!贺兰太太!小余,去跟办公室的老钱说一下,准备一份厚礼,要有农场特色。”那女子应声拿起手机拨号,离开一步,低声交代了几句。
“郑先生,您太客气了。”贺兰静霆说。
“这位是余曼宁小姐,我的秘书。”
大家互相握手,彼此说幸会。
皮皮微微纳罕。两人服饰华丽,品位时尚,就是大都会的商人亦有所不及,不知为什么肯蜗居在偏远小县里养狐狸。转念一想,这人拥有六千只狐狸,不是百万富翁是什么?一个百万富翁在大城市里也不多见,若在这样的小县,不摆出高规格的行头,能行吗?
大门缓缓打开,皮皮向前走了几步,站住,驰目而望。
眼底是一望无际的笼舍,一排排伸向远方。笼舍之间约有两米的行距,每隔四排建有绿化带,绿树成荫,当中还有一道一米多宽的水泥道。
笼子里养的当然就是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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