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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的酋长甚至跟着他们到了大明帝国兴建的金山城,在那里参观天朝的战舰,观赏天朝的武器演练,品尝天朝的美食,购买各种精美的商品,玩的不亦乐乎,玩的流连忘返。

赵明锋也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他甚至感觉自己已经化身为一个印第安战士,在风中奔驰,在风中飞舞,感受着风一样的速度,倾听着风的轻诉。

这也从侧面印证了,远离文明,在这片广袤的大陆生活久了,真的会变成印第安人。

这不,前面突然出现一群野牛,赵明锋立即带着所有人打马冲上去,追的野牛疯狂奔逃,随后,他们纷纷举起长矛,用尽全身力气,投向落单的野牛。

”刷刷刷“一阵矛影飞过,几头野牛应声倒地,都不用他吩咐,印第安战士纷纷分身下马,抽出特制的小刀,将野牛摁住,刷刷几刀结束了它们的生命,随后便开始熟练的拆分起骨肉毛皮来。

野牛,在这个时候是北美大草原上随处可见的一种动物,也是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

据后世的统计,北美大草原上的野牛一度超过了五千万头,简直泛滥成灾,而这个时候,整个北美大陆的印第安人还不到一千万,所以,光是吃野牛,他们都不会饿到。

这个野牛的数量并未夸张,据史料记载,为了消灭印第安部落,断绝他们的主要食物,美军从1800年开始猎杀野牛,到1890年,总计猎杀了将近六千万头野牛,北美大草原上野牛数量之恐怖,可见一斑。

第十八卷 第六十六章 风之语者,天朝传说(中)

后世曾有一个印第安人博物馆长说:野牛就是带着蹄子的冰箱,可见,野牛在印第安人生活中所占的份量。

野牛,在遭欧陆殖民者和美军猎杀之前,是印第安人生活物资的主要来源,印第安部落可以利用野牛身体的各个部分来做他们的食物、衣服、盾、武器,甚至是胶水。

印第安战士对野牛的拆解自然早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很快,他们便将一头头野牛拆分成一块一块,骨头皮毛也已经拆分成一团一团,所有人一分,很快就回到了马背上。

这里并没有河流,自然是没办法做饭的,不过,他们向前奔行了一阵,很快就看到了一条小河,小河旁边还有一片不小的树林。

天色将暗,看样子今天只能在这里住下了,赵明锋一身令下,众人很快便策马奔驰到小树林和小河的交接处。

来到这里,所有人纷纷翻身下马,西雅图部落的战士和锦衣卫高手一起忙碌起来,准备做一顿丰盛的野牛宴。

西雅图部落的战士准备做的是烤牛肉,这是他们在外野营是经常做的美食。

所谓的烤牛肉自然不是后世夜宵摊上那种细细的牛肉串,这会儿可没铁签子那玩意。

他们分工很明确,一部分人拿着牛肉、牛骨头等到小河中去清洗;

一部分人则坐在草地上加工清洗好的牛肉,大致就是将大腿部分最鲜嫩的牛肉割成大约三指宽半指厚的薄长条状;

还有一部分人则进入树林捡干柴,削树枝,忙的不亦乐乎。

很快,肉片割好了,干柴和树枝也堆了一大堆,他们便聚集到一起,将牛肉串在去皮削尖的树枝上。

肉片穿好,便有人开始生火了,原本这个环节是很费时间的,因为在野外没有火种,他们必须钻木取火。

这会儿就没那么麻烦了,他们身上就带有大明最新式的煤油打火机,随便往哪里刮擦一下火苗就出来了,方便的很。

树枝点着之后,便有很多人手持一把把的肉串在火上烤,有些人则掏出盐粒和类似孜然又或黑胡椒的干粉往肉串上撒,很快,临时营地便充满了烤肉的香味,令人垂涎欲滴。

随行的锦衣卫做的是牛肉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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