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部分 (第2/4页)

会议室中书架上拿了本论语,翻到那页递给众人看了。众人一瞅,也就明白了罗大纲所说的内容。李寿昌立刻拍起了马屁,“罗大人实在是文武全才啊!”

罗大纲听完之后笑的从容,他用很开心的语气说道:“李老弟这话的意思,我听着可是你觉得我大字不识一箩筐,读过点书,让你没想到啊!”

尽管这态度非常温和,不过话里面的钉子让李寿昌登时就老实了。

罗大纲却也没有为此沾沾自喜,他继续说道:“大家都不用玩这个虚的。咱们就直接说干货!你们办了民团,我们都知道。所以我们定下了《民团管理条例》来管,这个条例不是朝令夕改,我们也会在报纸上公布这个条例的内容,如果有最新的调整,我们也会以最快速度发给你们。现在你们就一起看看吧!”说完,罗大纲掏出一份红头文件递给了李寿昌。

其他几个团练头子都想凑过来看,不过又觉得不太合适。罗大纲看他们想动又不敢动的模样,忍不住笑道:“你们是民团的头子,每个人一份。”

说完,又数出了三份文件,一个人给了一份。等民团头子们拿到之后,罗大纲又说道:“大伙可以慢慢看,明天下午的时候你们再来这里。我们可以好好的谈谈。”

送走了惊疑不定的民团头子,罗大纲就让民团头子先回家。此时沈心已经拿起了一份文件仔细看起来。

这是最新的民团管理文件,主要是四个内容。

一、民团必须向当地政府申报,才能成为合法民团。没有申报的,为非法民团。

1、合法民团以每个人一年向当地政府缴纳十两银子的民团税。

2、合法民团实施连带法,凡是民团人员犯罪,民团头子若是没有参与,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刑罚为犯罪份子的一半。在民事罚款方面,承受犯罪份子罚款乘以民团人数的额度。民团头子若是参与犯罪行为,那么除了上面提到的处罚之外,还要独自接受相关审判,接受相关处罚。

3、合法民团成员不得出任公职。

4、合法民团若是雇佣了外围人员,而没有对其成员进行申报。除了令其整改之外,还要处于已经申报人员加上未申报人员总数乘以二十的罚款。

5、民团人员若是脱离其组织,任何人不得阻止。

二、非法民团必须解散其组织,若是私下活动,会除以劳役等处罚。

……

三、民团不能介入公共事务

……

四、民团的行动范围

……

这是光复都督府拿出的《民团管理条例》修改稿,原本都督府想用高压手段彻底解散民团,不过经过讨论和实践,最后弄出了这个一个比较倾向于热水煮青蛙的方式。强行解散民团的话效果不好,很多人此时也会担心。最后制定这个管理条例的基础理念是,允许民团以一个向心力比较强的组织存在。民团成为纳税大户。民团成员被排除在体制之外。民团拥有某种程度的防匪义务。

看完这文件之后,沈心疑惑的问道:“罗参谋长,都督府这么搞,等于是让民团乖乖当狗,咱们不仅不给狗吃的,还得让狗们反过来给孝敬。民团岂不是要造反么?”

罗大纲舒舒服服的做到椅子上,这才答道:“造反好啊!他们造反之后咱们正好一网打尽。不过他们有没有这个胆子造反,倒是个值得看的事情。”

沈心可没有这么轻松,“他们现在自然不肯和我们打,不过他们会等机会。咱们稍有可趁之机,他们只怕就会动手。”

罗大纲摇摇头,“咱们有可乘之机,这是咱们的事情。他们起来造反,那是他们的事情。最后造反能不能成,我看他们一点希望都没有。等到那时候,咱们可就不用对他们有丝毫客气。该抄家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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