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部分 (第2/5页)

么做是多么荒谬。最后,维克斯说了实话,他曾在哈佛大学教过希腊文学。海沃德对此报以轻蔑的一笑。

〃这一点你不说我也看得出。你当然是像学究冬烘那样啃希腊文学作品,〃他说,〃而我是像诗人那样来欣赏它的。〃

〃在你对作品原意不甚了了的情况下,你是否反倒觉得作品的诗味更浓了呢?我个人认为,只有在天启教里,错译才会使原意更加丰满呢。〃

最后,海沃德喝完啤酒,离开维克斯的屋子,全身燥热,头发蓬松,他忿忿然一挥手,对菲利普说:

〃不用说,这位先生是个书呆子,对于美没有丝毫真切的感受。精确是办事员的美德。我们的着眼点在于希腊文学的精髓。维克斯就好比是这么个煞风景的角色,去听鲁宾斯坦演奏钢琴,却抱怨他弹错了几个音符。弹错了几个音符!只要他演奏得出神入化,错弹几个音符又何足道哉?!〃

这段议论给了菲利普很深的印象,殊不知世间有多少无能之辈正是借这种无知妄说聊以自慰呢!

海沃德屡遭败北,但他决不肯放过维克斯提供的任何机会,力图夺回前一次失掉的地盘,所以维克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海沃德拉了来进行争论。尽管海沃德不会不清楚,他在这个美国人面前显得多么才疏学浅,但是出于英国人特有的那股执拗劲儿,由于自尊心受到了挫伤(也许这两者本是一码事),他不愿就此罢休。他似乎是以显示自己的无知、自满和刚愎白用为乐事呢。每当海沃德讲了一些不合逻辑的话,维克斯三言两语就点出他推理中的破绽,得意扬扬地停顿一会儿,然后匆匆转人另一个话题,似乎是基督徒的兄弟之爱促使他竟有已被击败的敌手。有时候,菲利普试图插言几句,帮他朋友解围,可是经不住维克斯轻轻一击,便溃不成军了。不过,维克斯对他的态度同对付海沃德不一样,极其温和,甚至连极度敏感的菲利普也不觉得自尊心受到挫伤。海沃德由于感到自己越来越像个傻瓜,常常沉不住气,索性破口大骂起来,幸亏那个美国人总是客客气气地堆着笑脸,才没使争论变为无谓的争吵。每当海沃德在这种情况下离开维克斯的房间,他总要气呼呼地咕哝一句:

〃该死的美国佬!〃

这样一切就解决了。对于某个似乎无法辩驳的论点,这句咒语就是最妙不过的回答。

他们在维克斯的那个小房间里,虽说开始讨论的是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最后总难免要转到宗教这个题目上来:神学学生出于职业上的偏爱,总是三句不离本行;而海沃德也欢迎这样的话题,因为无需列举那些使他仓皇失措的无情事实……在这方面,既然个人感受才是衡量事物的尺度,那就全不必把逻辑放在眼里,既然逻辑又是他的薄弱环节,能把它甩开岂不是正中下怀?海沃德觉得,不花费一番口舌,很难把自己的信仰同菲利普解释清楚。其实,不说也明白(因为这完全符合菲利普对人生世道的看法),海沃德一直是在国教的熏陶中成长起来的。虽然海沃德现在已经摒弃了皈依罗马天主教的念头,但对那个教派仍抱有同情。关于罗马天主教的优点,他有好多话要说。比如,他比较喜欢罗马天主教的豪华典礼,而英国国教的仪式就嫌过于简单。他给菲利普看了纽曼写的《自辩书》,菲利普觉得这本书枯燥无味,不过还是硬着头皮把它看完了。

〃看这本书,是为了欣赏它的风格,而不在乎它的内容,〃海沃德点拨说。

海沃德兴致勃勃地谈论着祈祷室里的音乐,并且还就焚香与心诚之问的关系,发表了一通娓娓动听的议论。维克斯静静听着,脸上挂着那惯有的一丝冷笑。

〃阁下以为单凭这番高论就足以证明罗马大主教体现了宗教的真谛,证明约翰·亨利·纽曼写得一于好英语,证明红衣主教曼宁丰姿出众,是吗?〃

海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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