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部分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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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费问题就更严重了。作为兵种,航空兵是没有独立申报军费的权利的,而其经费都只能由军种司令部分配。虽然在提交军费预算的时候,会详细列明有多少预算是分配给航空兵的,但是这仅仅只是预算而已。不管是陆军,还是海军,在实际分配军费的时候,都不可能与预算完全一样,那么分给航空兵的军费就自然会存在偏差了,也就存在原本应该计划分给航空兵的军费被挪用,使航空兵无法拿到足够的军费。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不大,实际上,航空兵一般拿到的军费都比预算得多,可军费的实际分配大权是掌握在军种司令部手里的,这种受制于人的情况肯定不利于航空兵发展。
可以说,军费问题是最为关键的,而且是让航空兵独立出来,成立空军的主要理由。升为军种之后,空军就可以自己造预算,申请预算,而且可以决定军费该怎么分配,这也更能够适应航空兵的发展。可以说,其他那些成立了空军的国家也多半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成立空军的。当然,大部分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只有深入了解军队的结果,特别是军费的重要性,分配方式等等内部关系之后,才能够明白军费对航空兵发展带来的影响。
相对而言,成立空军对陆军的影响最大,对海军来说是有得有失。如果成立空军的话,陆军航空兵肯定会被全部划入空军内,因为陆军没有任何理由再拥有独立的航空兵,且空军的主要任务就是与陆军合作。海军却有理由至少保持一支独立的航空兵,即舰载航空兵,也许还能够保留一部分以执行海上巡逻任务的岸基航空兵。这主要是海军舰载航空兵的任务特殊性,以及与舰队密不可分的关系所决定的。另外,岸基航空兵中的海上巡逻机部队也主要是执行与海军,海战有关系的任务,由其任务的特殊性就应该由海军直接指挥。从这些方面来讲,成立空军之后,海军仍然能够保留航空兵。
对当时的帝国海军来说,最大的影响就是将失去战略打击兵,不过,这实际上也算不上是损失,因为海军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再继续拥有那么多的重型轰炸机了。
当初成立战略打击兵的时候,聂人凤就考虑到了今后成立空军时对海军造成的影响。如果将那些重型轰炸机编如了海军航空兵的话,那么今后海军航空兵何去何从?当然,这也有陆军妥协的因素在里面,毕竟战略打击兵所执行的任务与陆军航空兵战略轰炸机部队的任务基本上是重叠的,而战略轰炸机部队是陆航的主体之一。因此,对海军来说,战略打击兵实际上是“拣”来的部队,从先后安排廖汉翔,伍显昱,以及后来的罗云冲为兵种司令官就可以看出,聂人凤很清楚,这支部队是临时分给海军的,战争结束之后,海军就没有任何理由保留下战略打击兵了。
从总体上而言,或者说是从海军或者陆军自身利益而言,空军的出现,无疑对这两个军种都没有好处。如果帝国在战争结束之后成立空军的话,那么仅从军费上看,海陆两军都无法接受。战争结束后,军费肯定大幅度缩减,本来两家分配军费就够紧张的了,现在还要将军费分成三份,自然就更加紧张了。更重要的是,只要航空兵保留在陆海两军之内,那么陆海两军在使用军费时就有更大的灵活性,这样就可以设法弥补军费降低时出现的漏洞。因此,不管是聂人凤,还是严定宇,都不希望看到空军出现,可两人也都知道,他们是没有办法阻止成立空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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