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部分 (第2/5页)

在世,家奴年迈,家中更是一贫如洗,但从未打过这石头的主意,直到小孙子病重,危在旦夕,才迫不得已将那石头取出,来到了当铺。

程家当铺,城中最大最诚信的当铺。

程老板听完这位老家奴的诉说,并亲自检验了那颗传说中的石头。

“哦,月光之河,”程老板听他的祖爷爷讲起过石头的故事,“没错,看这些蓝色,这就是传说中的月光之河。”

蓝妖,月光之河,死神的情人,海音……无论是谁也好,如今仅剩下了七分之一。

这块石头的蓝色面积很多,几乎占了石头的四分之三,紫色是一条窄窄的线,很快过渡到美丽的红色,这红色并不浓郁,晶莹剔透,似天边的霞光。

程老板说:“这石头能令你吃穿不愁,令你的子孙世代富贵。”

“富贵又怎么样,我亲眼见我家主子安分守业,乐善好施,结果却沦为阶下囚,我不盼富贵了,只求我年幼的孙子平安健康。”老家奴已经看透了世事。

“我敬佩你对主子的忠实,这样,石头物归原主,我分文不取,请大夫给你孙儿治病。”程老板也是义薄云天。

老家奴感激涕零,给程老板磕头谢恩。

无奈小孙子已病入膏肓,无力回天。

老家奴悔恨不已,一口鲜血吐出来,强撑着一口气,拄着拐杖来到程家当铺,将那石头放在案上,只说了一句话:“以程老板的人品,也算物归原主。”说完边踉跄倒地,撒手人寰了。

程老板厚葬了老家奴祖孙二人,对于那块石头并不打算变卖,更不打算当做传家宝来供奉,程老板决定淡然处之,看他自己那小孙儿对石头喜爱不已,就将它给了自己的小孙儿。

程老板就是我的曾祖父,他的小孙儿,就是我的父亲。

父亲的脾气很像他的爷爷,一样的淡泊宁静,他也没有过于地重视那块石头,所以,那块石头成了我小时候最爱的玩具,它有拇指指肚大小,有六个剖面,每一个剖面都是不一样的美,我天天将它带在身上,高兴时甚至含在嘴巴里,我时常想象它如果被做成首饰会是什么样,它可以镶在王冠上,旁边配以蓝宝石点缀,它也可以做成一颗吊坠,无论配白金还是黄金的链子都好看,它还可以做成一枚异常豪华的戒指,那看起来一定富贵逼人……

家里的当铺在动乱浩劫的那几年就关门了,之后也没再经营。但受父辈熏陶,我对古董字画以及珠宝首饰一直都有着浓厚的兴趣。

我不忍心将石头打造成首饰,很怕破坏了它原有的美感。我将它放在首饰盒中,从没给外人看过,宝石虽美,但我很在意它曾经带给人们的厄运,所以我从来没有给它取过名字,我很怕有了名字就有了灵性,太有灵性了不好,无论是人还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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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的时候,我认识了棕山,也就是我家老冯。

我那时候的年纪和你们差不多大,我们在大学舞会上认识,可以说是一见钟情。我们那个年代,男生抱个吉他,会唱几首校园民谣就已经很受欢迎了,如果再会写几首朦胧诗,再会跳跳舞……棕山就很会跳舞的。

我们上到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对跳舞已经不那么感兴趣,当初迷恋跳舞也是和棕山有很大关系的。我们恋爱一年后,我去学校舞会的次数就少了,晚上的休闲时光都用来看言情小说了。那时候有个非常有名的言情小说作家,基本上每个女生都看过她写的小说,我就常常捧本小说在教室看。棕山是学校舞蹈社团的社长,所以每天的舞会他基本是必去的,当舞会散场后他会来教室接我,我们两个就在学校附近的牛奶店喝点东西当做宵夜,通常是他喝双皮奶,我喝西米露,边喝边聊天,之后他送我回女生宿舍,每天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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