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2/4页)

性组织,它能渗透其疆域并型塑制度化的运作,“小政府”的权能形态显然不足以担负此必要的功能。另一方面,国家政权建设不可避免地涉及制度的供应和需求问题,中国应该选择何种行政发展模式?是新公共管理,还是现代官僚制?也是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新公共管理”主张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把某些公共服务交给私人部门或其他非营利组织,放弃政府的部分社会职能,以此来再造政府及公共管理,这或许适应当代西方政治与社会发展要求的产物,但由于我国的现代国家构建与西方并不同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也存在着巨大差异与差距,虽然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取得了成绩,但在中国却未必能够成功。福山在《国家构建》一书中曾提到非洲国家失败的教训: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为了回应市场化和新公共管理的趋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以及美国政府向非洲国家提出了一系列援助建议,史称为“华盛顿共识”,旨在透过经济自由化的改革,缩减国家部门的运作。但在许多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国家,由于国家的制度化水平相当低,健全的现代国家体制框架尚未建立,反而带来经济每况愈下,贪污盛行。问题在于,国家部门在某些领域应该收敛,但在其他领域却必须强化,许多经济学家对于国家体制构建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混淆,无法厘清国家本质的诸多层面,不能理解国家体制构建与经济发展的关联性,结果导致失败。这表明,市场化和新公共管理运动并非万能,现代国家体制的建设在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讨论削减政府人员和机构多少并非是解决问题的“万能之钥”,重要的是政府能力和作用范围,以及是否有法治和监督。因此,学习如何构建现代国家体制并精益求精,乃是攸关未来中国发展的核心议题。

第二,区分国家权力与国家能力之间的差别。在强调充实政府机构的同时,可能会出现另一种误区,即认为国家的专断性权力应得以强化。事实上,我所主张的是强化国家的“基础性权力”,即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而非增强国家“专断性权力”。为了搞清楚这两个概念,我们有必要从*?韦伯、迈克尔?曼和法兰西斯?福山三位大师的著作中汲取广袤的知识资源。其中,迈克尔?曼关于社会权力来源的研究向我们昭示了两个层面的国家权力,其一是国家的专断性权力,即国家采取的系列行动不需要与公众社会进行常规化、制度化的沟通;其二是国家的基础性权力,即国家能力。它指的是国家事实上渗透公众社会,在其统治的领域以提供“后勤补给的方式”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的能力,这种“基础性权力”在所有的工业社会中不断强大并得以发展。他还指出,近代以来,就国家能力而言,专制的法国并不比*的英国强大,因为“专断性权力”的后勤基础不如“基础性权力”的后勤基础强大。英国政府能够汲取比法国更多的财政收入,能够更有效地动员社会各阶层,从而更有效地提供内部的统一秩序,维护国家的对外利益。他的研究提示我们有必要对西方模式及苏东改革实践作出较为理性和公正的思考,反思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例如专制或统制主义有利于国家稳定与强大,而*可能削弱国家能力等所谓“常识性”问题。就当前中国的改革而言,实际上面临着艰巨的双重任务,即在缩小国家的专断性权力同时,又要扩大国家的基础性权力;在限制国家专断性权力的基础上又要强化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换句话来说,在解构统制主义国家的同时实现现代国家的构建。我们不应简单地将J市的政府建设理解为一个政府累积权力的过程,而是一个制度化稳步发展、“基础性权力”的累积过程。

中国现代国家的构建、成长与目前情势(8)

第三,厘清国家与社会关系中常见的两个误区。首先,国家与社会关系不是简单的“你撤我进”,过去的这十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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