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4/5页)
冲赞道:“王兄才学果是不凡,连这种生活小事都是如此精通,周冲佩服。”
王敖微微一笑,把手里的短刃晃晃,道:“些许小道,不入方家法眼,周兄见笑了。游学嘛,难免餐风露宿,没有吃的,只好打野味摘野果充饥了,时间长了,对于此道也就熟了。”
周冲有点好奇,问道:“王兄如此精于此道,尉兄又如何?”
“周兄有所不知,先生不仅才学胜王敖百倍,就是这些小事也远在王敖之上。”王敖很是钦佩地赞扬尉缭,问周冲道:“周兄,你要狼皮,兔皮做啥?”
周冲纠正道:“我要的不是皮,要的是毛。”
“那有啥用?”王敖有点迷糊了。
周冲回答,道:“周兄,你不嫌先生的八体书生不够体面,不配书写如此大作?”
王敖是个一点就透的人,惊奇地道:“周兄是要制笔?”
第二卷 新天新地 第五章 美中美论坛问世(中)
真给王敖说对了,周冲是想为尉缭制一枝好用的毛笔。
尉缭那枝笔用我们现代人的观点来说,是惨不忍睹。我们现代人都知道,毛笔就是把笔管一端挖出一个空腔,把笔毫塞在里面,再用漆固定好,就是毛笔。在秦代蒙恬改良制笔方法以前,毛笔的制法相当粗糙,和扫帚没有什么区别。其制法有两种,一种就是把笔管剖成几瓣,再把笔毫放在里面,经过固定就成了毛笔。
另一种制法用我们现代的眼光来看,纯属扎扫帚,把笔毫用细线捆在笔管四周。而尉缭用的毛笔就是用这种方法制成的,所以周冲一看到八体书生差点笑出声来,把毛笔想象成扫帚了。尉缭居然要用如此不堪的笔来写一部流传千古的军事巨著,周冲在心里真的是为他叫屈喊冤,大叫不配。
不要说周冲,要是换个现代人,乍见如此情景,必然也和周冲一样反应,在心里大叫不配,太不相配。
“先生之笔蓄墨太少,不能连贯书写,老是醮墨汁,这会打断先生的才思,不利著书。”周冲点头说出自己的想法,道:“我想给先生做一枝能够连贯书写的好笔,让先生一气呵成,写出巨著。”
蒙恬改良之前的毛笔,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墨汁蓄得太少,不能连贯书写,醮墨汁的时间很多,浪费时间不说,对于尉缭来说老是搅乱思维,这才是著书人最不能容忍之事。(这点很好理解,比如以前写作文,要是用一枝破钢笔,写着写着就写不出字了,这会影响人的心情。几次下来,可能如潮的才思也会枯竭了。有写作经历的朋友们,会赞成。)
王敖击掌赞道:“周兄这话可是说到王敖心里去了,我们这些读书人,就没少受这破笔的苦头。要是周兄能给先生制出好笔,王敖就给周兄做狼肉羹,天天为周兄做羹。”
我们现代人比起古人幸福得太多了,写作前几年用钢笔,现在连笔都不要了,只需要敲敲键盘就成了,其差别真的称得上霄壤之别了。
对王敖的心情,周冲很是理解,笑道:“王兄言重了。我也只是一个想法,能不能成,还不敢确定。”这不过是谦虚的说法,现代人只要见过毛笔都知道准成。
“周兄,如何开始?”王敖很是热心地问。
周冲道:“还得请王兄帮忙。”在周冲的带头下,两人把狼皮和兔皮扔到锅里,用沸水煮熟,再捞出来,冷却之后,把狼毫和兔毫拔下来。当然,拔下的毫毛够做一枝就行了。
把狼毫和兔毫按一定比例,混合捆在一起。这是后世称为兼毫的制笔法,在秦代还没有,秦代盛行单一动物毫毛制笔,笔锋的弹性差,书写的舒适度欠缺,这是秦代毛笔的一大缺点。
王敖没想到过,很是惊奇地问周冲:“周兄,这能成吗?”
“笑话,兼毫法从西代到现在都在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