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3/5页)
义,可是蒋介石搞的却是“媚美主义”,结果且是“一路媚美却又被美一夜不寐”,因为美国老是出卖他、欺负他,还欺负他儿子,半夜三更叫醒他儿子说:我们断交了。蒋氏父子的媚美贱骨头行为影响到李登辉、连战、马英九等“留美走狗”,也影响到国民党分身政党民进党走狗,所以,尽管表面上政权轮替,但在“媚美主义”上却相沿不替。两朝政权最大的不同是愈媚愈贵、愈媚愈没保障,最后连战下订单的那笔军购案到了###手里,一跳变成6108亿,却又拿不出像样理由。我到“立法院”,本来就要教训“媚美主义”的,正好碰上6108亿,我自然迎头痛击。
我到“立法院”最大的功德是:一、拆穿军购案的内幕;二、揭发从国民党政权到民进党政权的连续性“媚美”和台湾人的“贱种”性格;三、点破做看门狗还要自己买骨头的荒谬;四、提醒这样发展是自欺自慰于先、自耗自毁于后。
由于我的努力与压力,再加上一次又一次的阴错阳差,军购案居然一路灰头土脸,迟迟其行,弄得“美国爸爸”、“美国主子”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与不耐,他们不论好言相劝或恶言恐吓或自定限期,最后,还是被我闹得“花容失色”。
我的功德,虽不乏醒世施教之功,但以近距离发功,难免踩到狗屎,殊为可厌。孔子有归欤之叹、梁任公有归国之悔,我虽不像孔梁诸公实际从政,且早知小化自己在先,参选海报上且自谓把自己变小了,本已洞见如斯。但游戏3年,每失窃笑,就个人利益而言,殊为不值也。
从1946年2月22日,乔治丒肯楠(George Kennan)由莫斯科大使馆向华盛顿发了第551号长电报,到第二年他以“X”笔名在《外交季刊》(Foreign Affairs)上发表大文章。美国一路在用大战略围困它眼中的敌人。1950年,继肯楠之后,保罗丒尼兹(Paul Nitze)又指导出第68号文件(NSC…68),更积极地泰山压顶……接着下来的一连串思维,都是要用军备竞赛拖垮苏联。后来苏联垮了,美国又重施故伎,要拖垮中国,事实上却是拖垮两岸,如果所谓“###”分子聪明,应该坐山观虎斗,看大陆与美国军备竞赛,自己闪开。但这些台湾人太笨了,不但自己不闪开,反倒为美国做看门狗,还自费买骨头、被主子大赚骨头钱做看门狗,这不是贱贱贱贱的“贱种”吗?这个岛上,只有一个先知点破了这一贱相,这先知就是我,在我登高一呼:“做看门狗还要自己花钱买骨头吗?”以后,也听到不少觉悟之声。我自己没有自用汽车,所以常在出租车中听到不少人民的语音、讯息、动态,也算一得。
我是2004年12月11日当选的。早在当选前38天,11月2日,我就发表了我对这第一目的的意见。我写道:
一、1979年1月1日,美国在《中美建交公报》中,白纸黑字地作出两个承认:(一)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二)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二、3个月零10天以后(1979年4月10日),美国私下里推出一部《与台湾关系法》,并向前追溯3个月零10天,把生效时间拉到与上面的《中美建交公报》同一天,做了另一种自相矛盾的白纸黑字,闹出美国开国以来的一个笑话。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我选“立委”的第一目的(2)
三、根据1979年3月13日的美国“国会记录”,在《与台湾关系法》立法时,就有参议员忍不住质问:在我们已承认北京是中国唯一的政府以后,我们怎么能给台湾武装呢?这岂不是支援中国的一个叛乱省份吗?这是笑话之一。
四、台湾在中国宪法里相当于美国的一个州。美国宪法第一条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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