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2/5页)
始终蜷缩的右手已经伸出,臂弯死死地夹住了闯波儿的脖子。闯波儿往上仰望的目光中是一种绝望的惊慌。而我的右手掌,已经放在了他的喉咙之上。猛地发力,我感到紧握在手中的瓷片突然一软,陷在了某种物体之中。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无数东西劈头盖脸地打在我的身上,一股巨大的电流从腰间传遍全身,在无法控制的剧烈痉挛中,我瘫向了地面。
人群的狂呼渐渐远离,警察手上嗤嗤作响的电棍也消失不见。在我眼前,只有电棍前端那一点金芒,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竟化成了一朵绚丽烟花……
我知道,我已经还清了所有,也失去了一切。
打河马的海燕
20分钟前,当闯波儿手上的青花白瓷壶拍碎在我的面门。所有人都看到我被打得血如泉涌,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还手之力。只是,他们太大意了,茶壶可以将我拍倒,却不能将我完全拍晕。
在倒地的那一刻,我刚好趴在了散落一地的茶壶碎片当中,有一块细长的碎片就静静躺在我的手边。没有任何人发现,我捡起了它。
当然,最初的时间里,我并没有想过究竟要用它来做什么。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很清楚再做什么的机会近乎于零。可我顺从着本能的意识,捡起了它,一如之前简单机械却又义无反顾地爬向那根钎子一般。钎子已经永远都拿不到手,瓷片是最后的稻草。不管如何痛楚,遭受什么重击,我都始终将它握在手里,埋在胸前,苦苦地等待着时机,直到马所长出现。
闯波儿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没有死。
我的运气也好,我也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也没有死。
不过,我们都坐了牢。
一个子女离婚之后,父母都会羞愧到不敢出门,几欲自绝于天下的年代;一个裸体出现在大街上还叫做耍流氓或者神经病,而不是行为艺术的年代;一个仁义已失,廉耻尚存的年代,我坐了牢,这对于我的家庭,以及我本人一生的改变与冲击,可想而知。那天的事情太大,知情人又太多,不可能不在这个小镇上迅速传开。所以,从第二天开始,九镇方圆所有的流子们都听到了那个伴随我至今的名字——义色。
这件事情过去没多久,九镇又发生了一件不为大众所知,却值得一说的事情。
我们这边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是出了名的盛产土匪的大本营,凶名赫赫,举国皆知,历朝历代,从未平定。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派拿着钢枪大炮的正规军来剿匪,才算平息了一方祸事。
当年有句流传在民间的谚语叫做:“天见陈平,日月不明;地见陈平,寸草不生;水见陈平,混浊不清;人见陈平,九死一生。”
陈平就是新中国成立前,方圆几百公里范围内土匪当中的一位绝对大哥。由于我们这边盛产竹子,所以这位“阎王”曾经发明过一种酷刑:用前端削薄的竹筒框住人的眼窝,然后用力一拍,眼珠就会顺着竹筒滚落下来,名为“猴摘桃”。
一个参与了茶馆打斗的陈姓年轻人,平时就喜欢在人前吹嘘与我火并当晚自己是多么勇猛,又下了如何的重手。
就在我入狱之后两个多月的某天深夜,他嫖娼、喝酒之后,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蒙面人用这种来自土匪的,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九镇的手法挖掉了一只眼睛。
手法干净利落,迄今为谜。
这件事发生后不久,狱中的我却因为一件偶然的事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在我接下来的人生当中至关重要的人。因为,就是这个人的出现,才正式为我掀开了那个风起云涌,陪伴我半生,给了我一切,也拿走我所有的江湖。
我被关押在我们县第一看守所,由于它盖在一座名为十里山的山腰,所以也叫做十里山看守所。想写我们这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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