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4/5页)
不答应,但我总觉得让他当侍卫是不是委屈了些。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那个贩卖奴隶的人明明害怕骜他是恶魔之子,还要把他卖掉,原来是那张精致的脸让他就算是害怕也想卖掉赚钱了。我只能说,混血儿的血统真好,而且眼睛实在是太漂亮了,不过有的时候,如果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美丽也将会是一个灾难。
“骜,你的身体好些了吗?”我有些担忧地望着他,明明只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子,现在的身体却是那么柔弱的样子,看来是受的苦太多了。
“谢谢小姐的关心,骜的身体现在很好。”虽然是冷冷的语调,但话语却柔和了下来。
我对着他笑了笑,他还不过是个孩子,只是身体外有着一层保护自己的壳来防止别人的伤害罢了。不过,他对我的态度还不错,应该可以做朋友的吧,小时候没有朋友是一件很让人悲伤的事呢,希望他也能开心起来吧。
“走,骜,我们吃饭去。”说着我也不顾他的反对,拉着他的手便往外跑去,身后留下了压抑的笑声,我想我现在的目标是把骜培养成为一个阳光帅哥,他原本就应该是太阳之子般耀眼的存在,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冷酷的样子。
自从骜当了我的侍卫之后,虽然害怕他的人还有很多,但至少公爵府里的人都不再敌视他了,毕竟按照我来说,什么‘恶魔之子’,明明就是对异于寻常的事物所产生的自然的假想和恐惧罢了,不过经过上一次的事,父亲让我想出去就和他讲,不能再和埃玛偷偷溜出去了,虽然如此,即使我想要出去还有带上许多的侍从,因为不想太张扬,也比希望被人跟着,结果到以后我就不怎么出去了。
每天依旧是和安布莱尔老师学习魔法,现在我已经能够施放中级魔法了,虽然熟练度并不高,而骜也不是整天跟着我,父亲说,如果骜当侍卫就一定要有保护我的能力,不然就不要在这里待下去了。结果现在是我的父亲雷蒙特来亲自教导骜的武技。
听埃玛说过,我的父亲,他的武技在大陆上也是赫赫有名的,并且已经达到了武技师的级别,武技的划分和魔法差不多,主要分为:武士学徒—触及武士—中级武士—高级武士—武技师—黄金武技师,由此可见,我的父亲也并不是一个平常的公爵,从他的能力便能看出来。虽然,父亲在我的面前,呃,总是那么的有活力。
父亲说骜在武技方面的天赋很高,再加上他的领悟力很好,对武技方面的兴趣也很多,还有他自身的努力,不出几年,可能会超过父亲。因为我对武技也比较感兴趣,当父亲教导骜的时候,我也好奇的在一旁学习,虽然我的武技方面的天赋不是很高,但凭着几年练习过瑜伽的柔软身体,也能用以柔克刚来制服一些力量型的选手,所以父亲在对我指导的时候,主要是在技术方面的指导,也就是以巧来取胜,虽然没有骜学习的那么快,但也勉强达到了中级武士的级别,我现在也算是魔武双修了。
安布莱尔老师说过,整个大陆上会魔武双修的人不超过二十人,因为魔武双修十分的困难,而且对魔法和武技的等级很难提高,众所周知,对魔法师来说,近身战是很薄弱的,而武技的破坏力没有魔法的破坏力大,但魔武双修的话,近身战和破坏力的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只是修炼起来很困难,普通人的体质也不能承受魔法和武技的双重压力,可以说,我不是个普通人,并且还是很难得的把魔武运用到一起的人。我只能说,我现在的这个身体是太完美了。
但是,我总觉得自己学习的东西还太少,这样我是没有多少能力保护其他人的,所以我让父亲又帮我请了个老师,那个卡恩老师就是专门指导我学习炼金术的,炼金术跟魔法不同,炼金术可以说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职业,炼金术可以制造武器、装备,还有装饰用品、魔法卷轴等许多用品。炼金术的用途很广,可以说不论学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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