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3/4页)

,他问过我:“可不可以让我进去看一眼儿子——就看一眼,不会弄醒他。”然后我就让他进卧室去了,他走进去关上了门,前后不过两三分钟而已,他出来的时候眼睛红红的——我当时还在心软,完全没有想到别的地方去。没错的,我的那些东西都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就在郑成功的小床旁边的那个抽屉里——我们曾经是同床共枕的人,他知道我通常会把文件放在床头柜里面。

天哪。

我站起身,穿过客厅,经过了专心下棋的三叔和小叔,拿了我的车钥匙走了出去。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就一会儿。静一静就好了,静一静我就有力气了。我甩甩头,赶走那些“嗡嗡”声。你也一样,好好看着吧,郑岩,我永远不会像你那样允许别人来打断我的脊梁骨。好好看看我这个踩着男人往上爬的女人怎么把我踩过的那些男人们踩死在脚底下。踩成泥。请你睁大眼睛看清楚。爸。

我总是在最糟糕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发现,其实我还是喜欢活着。没错,就是活着。比方说现在,我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店里,恶狠狠地打开一罐啤酒,在雪白的泡沫泛滥之前,用我的嘴唇截住它们。它们在我的舌尖上前仆后继地粉身碎骨,那种麻酥酥的破灭,就是活着;比方说刚才,我失魂落魄地冲进了这个属于我的地方,拧亮墙角的一盏灯,一片漆黑之中,江薏送给我的老钢琴幽幽地浮现出来,就好像在那里耐心地等了我好久,我咬着牙注视它,突然无可奈何地一笑,那种酸涩的紧绷着的视觉,就是活着;比方说比刚才再稍微靠前一点儿的刚才,我像是颗燃烧弹那样冲出了三叔家,冲到了楼底下,我让我的车勇敢地在马路上一次次地超过它那些个半死不活的同类,老天作证,我有多么想把方向盘稍微偏上那么一点点,那种强大生猛得没法控制的、想死的欲望,就是活着。

东霓(四)(8)

啤酒让我清醒。我闭上眼睛,倾听着它们在喉咙里慢慢滑行的声音,它们不紧不慢地蔓延着,抚慰着我身体里面那些灼热的内脏。一定有办法的,等我脑子更清楚的时候我就能想到办法的。我才不会死呢,该死的人都还活着,我怎么舍得死?现在,喝酒吧。只有这个老钢琴前面的那盏灯开着,我和这道昏暗的光线一起,变成室内这无边际的黑暗的魂魄。我怔怔地看着手指间那根烟,它自得其乐地烧着,有一截灰眼看就要掉下来。我轻轻伸出食指,想把它们弹到地板上,可是就在一刹那间我恍然大悟,于是我急急地端起面前那罐还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的啤酒,一口气喝干了它,啤酒里面那些浓烈的气体一直顶到了喉咙上面,然后我才把那截烟灰弹到了空的易拉罐里。真蠢。我笑自己。现在和当年跑场的时候不同了。我自己是这间店的老板,什么都是我的,每一块地砖,每一条木板,要是连我都不爱护它们,我还能指望谁呢?准是这架钢琴、这道光线让我有了错觉,以为自己回到了那个时候,每一天跑完场,和band的家伙们一起喝酒聊天的时候,我都喜欢偷偷地趁人们不注意,把烟灰弹在地板上。像是恶作剧一样,没有胆量当面对那些使劲克扣我们、不肯给我们加薪的老板竖中指,只好做点儿什么表示我恶心他们吧。算是做给自己看。

那时候多年轻,多孩子气,但是多快乐。可就在这个时候,方靖晖的那句话又热辣辣地穿过了我的脑袋,“你觉得法官会同情谁?是一个职业正当、什么记录都清白的植物学博士,还是一个金盆洗手了以后只会从男人身上讨生活的歌女?”那种熟悉的嗡鸣声又开始肆虐了,掺和着酒精的味道,和类似于呕吐物的腥气。我捏紧了拳头,四处寻找着我的手机,我不管,我说过的,我要那个婊子养的男人为这句话付出代价,我现在就要。“方靖晖,你给我听好了。”我不管不顾地说,自认为自己还算是维持着威胁人的时候必需的冷静,“我没有吓唬你,我什么都敢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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