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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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那男孩是假装资深,伍月笙懒得戳破他罢了。听李述讲,用鸽血上色纯属噱头,完全没什么特殊效果,而且很不仁道。据说鸽子血极易凝固,如果用它的血来纹身,必须要当场割开它喉咙,以针头取鲜血点进皮肤。伍月笙的纹身用的只是普通红色颜料。至于为什么会喝酒变红……伍月笙猜测自己可能有点酒精过敏,纹身破坏了皮肤组织,相对免疫性能较低,便作为病理产生出发痒发红的反应。你试试,随便哪块皮肤挠一会儿都会发红的。
何况那只小蝙蝠并没完全褪色,经过乙醇和指甲的内外夹攻,便仿佛吸足了血液一般鲜艳,妖异非常。
手机在口袋里振动了一下,电力不足报警。倒像是鼓励她打电话一样。
伍月笙的电话簿里人名少得可怜。L开头的很快就翻到了。电话拨通,没贴到耳边,已听到嘟——嘟——脉冲的声音。现在连座机都用彩铃等待了,看来离开前卫设计行业,李述连时髦都赶不上了……
“您好?”
应该不是被吵醒的问候语。伍月笙笑笑:“还没睡呐?”
电话那边静了一下:“五月吗?”
姑且把这算做是惊喜吧,伍月笙放弃追究他不确定她声音的错误。
“喂?怎么不说话?你什么时候换了号码?怎么不告诉我?毕业了没有啊?”
伍月笙失笑:“李述你是蓝猫淘气三千问啊?”
李述也跟着笑开:“你这丫头。”声音放松恢复成伍月笙熟悉的平稳、宠溺。
酒吧女歌手弹着电子琴,嗓音沙哑,唱的是冰冻的时分已过零时的夜晚,往事就像流星刹那滑过心房。灰暗的深夜,是寂寞的世界,感觉一点点苏醒一点点撒野。
有一点点感觉在苏醒,一点点撒野,伍月笙拨弄着手机的陶质小挂件,用自己都听不到的音量问:“你在哪里?”不等回答,她又低低笑起来:“别说。李述。别告诉我。”
李述说:“好。”然后问:“你喝酒了是吗?五月。”
“喝了一点儿。我没带那么多钱,这儿酒水跟有小姐陪的一个价儿,真不公平……”
“一个人的话别玩儿太晚。”
“有数儿。挂了吧。对,认识一男的长得好像你,给他打电话撩扯撩扯。”
第十章
此时,长得好像李述的吴以添,正和陆领还有另外一个哥们儿在贵宾房里,泡着脚,吃着新鲜水果,极度腐败地欣赏一场重播的足球赛。正是足球这个神圣的玩意儿让吴以添与六零结下一段孽缘。
几个月前的欧洲杯决赛,两人同在一个足球酒吧看球。相信所有球迷朋友们都不会忘记那次盛宴,利物浦VS AC,开场仅五十二秒,马尔蒂尼刷新欧冠决赛史进球最快记录。酒吧开始骚动,却只有俩人拍着巴掌喊“漂……亮”。
一个是吴以添,一个坐在吧台上的陆领——伢锁也跟他来了,但伢锁没出声。
音儿一落,他们俩四处看看,感到费解,这群人巴巴儿地围着大屏幕,怎么进球了没人给彩儿呢?终于在幽暗的灯光中捕捉到对方的视线,他乡遇故知般喜悦,不约而同举起手中酒瓶遥遥相敬。
如果说之前那一声欢呼还可以理解为一个泛球迷情不自禁的举动,那随之而来在众人愤怒的目光下这二位做出的庆祝行为,实在就只能说是挑衅了。
酒吧里顿时只剩下大号音箱里解说员的声音。
陆领再迟钝,吴以添再近视,单凭生物的原始警觉性,也捕捉到了周遭炽热的火星。伢锁也很不安,推推陆领,让他离开不该坐人的位置。吴以添肝儿颤地看到陆领手边一只硕大的利物鸟牌,牌子上有一行字,不用看也知道那是:YOU'LL NEVER WALK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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