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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點頭,表示他也沒有問題了。

曹雲回到位置上,接過高山杏毛巾擦掉臉上汗水,道:「這個檢察官很難搞。」

曹雲在高岩市沒有上庭的記錄,在東唐雖然接觸過的松本案也有陪審團,但是曹雲的切入點非常狠,主導了案件的進展,對方檢察官被奇招打的根本沒法還手。這次顯然不一樣,對方檢察官的功課做的非常足。

曹雲看過去,檢察官似乎很善意的對曹雲笑了笑,看的出來他也不輕鬆,頭髮都濕了。不管怎麼說,第一回合他是贏家。

……

曹雲第一位證人是上泉的鄰居。

曹雲只有一個主要問題:「你最後見到野子是什麼時候?」

鄰居回答:「x1號(家暴當日,也被懷疑野子被分屍的當晚,第二天傍晚上泉報警野子失蹤)晚上十一點多,野子一個人在後院草地吸菸。我知道她被上泉打了,關心的詢問了幾句,野子告訴我沒事,上泉已經向她道歉。」

曹雲問:「野子經常在後院吸菸嗎?」

鄰居回答:「是的,野子自己說過,上泉不吸菸,她照顧上泉的健康。他們後院有一個專門野子抽菸用的小亭子,還有座椅和菸灰缸。我和野子做了一年多的鄰居,只見過她在後院抽菸。」

曹雲再問:「x1號最後見上泉是什麼時候?」

鄰居回答:「上泉心情似乎不好,晚飯後就看他一個人在房子正門門口看書,一直到晚上十點多左右。」

曹雲對法官道:「我的問題問完了。」

法官看檢察官:「檢控方有什麼問題要詢問證人?」

檢察官回答:「沒有。」他有些莫名其妙,這說明什麼呢?這個問題出現在鄰居的筆錄上。

曹雲道:「我希望法官同意傳喚第二位證人。」

「傳辯方第二位證人。」

……

曹雲的第二位證人是街口賣早餐的大嬸。

曹雲問:「請問案發當天,也就是x2號早上,你是否見到過上泉?」

大嬸回答:「見過,應該是六點五十八分,反正是將近七點,他向我買了簡易快餐套。」

「你怎麼記得那麼清楚?」曹雲問。

大嬸回答:「他趕著去公司,牛奶沒接穩掉地上。猶豫我先插入了吸管,牛奶流出來。我要給他換一盒,他說不用,用手清潔一下牛奶吸管就匆忙的開車離開。他剛走,教堂的鐘就響了,當時是七點整。」

曹雲道:「我問完了。」

法官:要不要?

檢察官:要不起,過。

曹雲想證明什麼?檢察官這次是真的看不懂了,x1號晚上十一點半到x2號早上七點,上泉沒有證人。

第八十七章 組合拳(下)

曹雲第三位證人是上泉同公司的同事。

上泉是某金融公司某部門的部長,相當於部門主管,算是中高管,同事是他的下屬。

曹云:「你們部門幾點上班?」

同事:「早上八點。」

曹云:「x2號,上泉幾點到公司?」

同事道:「八點之前。」

曹云:「為什麼記得那麼清楚?」

同事道:「如果有人遲到,我一定會記得很清楚。」

曹云:「上泉家到公司,以最快的交通工具需要多長時間?」

同事回答:「我開車去過部長家,三十八分鐘。」

曹雲再問:「如果是早高峰呢?」

同事回答:「那就不好說了,最少需要四五十分鐘。」

曹雲點頭,問:「x2號上泉有什麼具體工作?」

同事:「當天我們部門要前往九區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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