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頁 (第1/2页)

第三百二十四章 控辯陣營

越三尺無語,問:「多少?」

曹雲道:「烈焰獎金是一百萬,我們朋友一場,我也只收一百萬。」

「去死,五萬塊,多了沒有。」

曹雲道:「三尺,這就是你不對了,你要是沒錢,我開這價是我不對。你有錢,葉樂是誰?一百萬小意思。如果你連一百萬的誠意都不願意出,想空手挖地雷,愛門說瑞,我的善良早就被社會糟踐乾淨了。」憑什麼你自己不願意付出,反而要求我高尚?雖然傻子多,但哥不是。

曹雲道:「就看你願意不願意用私人的錢來填公事的縫了。」

越三尺看曹雲一會:「你好像對我挺有意見的。」

曹雲道:「沒有,只是朋友之間爾虞我詐多了,互相的信任就沒了。還是談錢實際點。」曹雲這句話是實話,越三尺到東唐後做了很多事,曹雲經常涉入其中。經歷多了,自然就不想再談友情。

另外,也是重要一點,曹雲在試探越三尺。別以為越三尺這麼說,她的目的就是這樣。除非你願意給一百萬來證明你的目的確實這樣,看在一百萬的份上,就算我被耍我也心安理得。

越三尺不是司馬落,甚至不是桑尼。越三尺和曹雲關係,相當於烈焰法官和曹雲的關係。雖然沒有傷害過對方,但是還是談錢比較好。

越三尺搖頭:「這不太可能,我不可能用私人的財產來辦事。」

曹雲道:「看來你並不是真心為了特搜部好,你更關心自己會受到什麼影響。一百萬代價很大?」

越三尺道:「一百萬如果能買下來,當然可以。但是買了你只是增加了取勝的機率,那就不值得。」

曹雲點頭:「越檢察官真是會計較,一起吃午飯?」

越三尺見曹雲下逐客令,有些無奈道:「不了,我們走吧。」她還想嘗試說服曹雲,不過曹雲下逐客令的態度很堅決,表明曹雲就是這個態度。

魏君送兩人出門,關門問:「曹律師,真的是因為錢嗎?」

曹雲道:「如果是司馬落開口,我應該會同意。問題是司馬落剛才一聲不吭,甚至沒有半點幫助越三尺說話的意思。這表明越三尺和司馬落對此事態度是截然相反的。你嘗試分析就知道。司馬落更注重法律公正性,他的想法是:沒問題不怕查,有問題必須查。越三尺更注重利益:這件事會帶來麻煩,那最好不要發生。」

魏君再問:「如果越三尺願意給一百萬呢?」

曹雲道:「我和司馬落是朋友,和越三尺是熟人。既然司馬落沒反對,我幫助越三尺也是應該的。」

魏君驚:「怎麼說你都有理?」

曹雲笑而不答:「不過越三尺可能沒有分析清楚我的利益,就金錢、名聲和事業利益來說,烈焰法庭是間接的給了我一個很好的舞台,我的表現也符合烈焰法庭的預期。從我的利益出發,你認為第三辯題我應該站立在哪邊?」

魏君明白了,道:「肯定是王小姐那邊,你要幫助烈焰法庭揭開特搜部的醜聞,你可以名利雙收,烈焰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各取所需,那烈焰法庭會很高興和你再次合作。」

曹雲看魏君:「意思是這個意思,你說完之後我怎麼覺得自己特別的混蛋呢?」

魏君攤手:「壞和不壞是法律說的算。只不過……」

「只不過?」

「只不過你考慮是自己利益,卻用司馬落來當台階,會不會太無恥了?」

曹雲大笑:「這就是律師,我的目的是維護我的利益。但是我不能這麼說,這麼說我就會是一個卑鄙無恥的小人。相反,我說司馬落友情的原因我才選擇王小姐一方,這不僅維護法律公正,也能收穫司馬落的感謝,同時也讓世人看見我正直的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