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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曹雲少年時期自己體會出來的第二個哲理。第一個自己的哲理是曹雲十歲高燒,請假三天沒去學校,第四天去學校後,他領悟到了這個哲理:沒有人是不可或缺的。
這就是本身存在矛盾體的曹雲,因為家庭原因造就了老成和城府,又因為年紀輕輕,內心隱藏著熱血和不羈。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的原因是他知道需要看大人的臉色,實際上沒有一個小孩會完全因為懂事的原因而全心全意為家庭做貢獻。
這個矛盾就讓曹雲很抓狂了,曹雲在警察大學時候成為優等生,並且被多位老教授看好,最大原因就是他有天賦,並且肯努力。如果說之前的資料還模模糊糊的話,法庭補充的資料就非常清楚了,基本確定了影后之死案的元兇。
作為一位有城府的人,悶聲發財才是應該做的。但是作為一名年輕人,正確答案憋在心中是非常難受的。並且還要承受別人說出正確答案,如同被搶奪了勝果一般的難受。
不過……
資料中還有一些細節很模糊,就案子本身來說,這個案子是挺有意思的。曹雲專心的開始分析案情,資料。他發現烈焰法庭很會玩,會在一些說明前加上可能,推測的詞語,表明這些說明是不可信的。如果忽視了這些,一切就變了。
曹雲喝著冷咖啡,將文本資料中帶有可能,大概,推測之類的說明全部找出來,然後把這些線索全部去掉,再看資料,曹雲驚訝發現另外一個世界。
烈焰法庭並不想直接弄死元兇,而是要通過五名司法人員製造一起冤假錯案。
為什麼?
為什麼?
曹雲想出答案後驚出一身冷汗,誰製造了冤假錯案,那誰就會成為東唐烈焰法庭的第二起審理案的被告。作為知名的司法工作者錯誤推測導致了冤假錯案的發生,導致某人被滅門,另外四人沒有提出反對和反駁意見,這本身就是一個大新聞。或者烈焰法庭第二起審理案件主被告一人,副被告會有四人。因為四人認同了主被告的意見,導致慘案的發生。
難怪,難怪,難怪要把40%責任的人命數量調整到低位,調整的一方面原因前面說過了,還有一方面的原因是為了這個目的做鋪墊。
元兇竟然不是他,而是他,曹雲萬般慶幸自己沒有把自己認為元兇的名字告訴司馬落。現在希望有偵探基因的越三尺能力挽狂瀾。
不過,越三尺真的行嗎?真能看破烈焰法庭布置的騙局嗎?這和智商與能力無關,要看破這騙局需要閱歷。最起碼要先反問自己一句:他真的是元兇嗎?
曹雲還嗅出了其他的味道,沒有人購買烈焰法庭的服務,或者是烈焰法庭找到願意一萬塊錢買烈焰法庭服務的影后曾經的粉絲。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因為案件宏觀上帶有太多的看點,而且在細節上還帶有濃重的懸疑氣息。
是不是要提醒下越三尺呢?
曹雲拿起電話聯繫總機,接電話的服務員顯然已經進入睡眠,但是很快清醒過來:「曹律師,有什麼可以幫助你的。」
曹雲道:「我想和1號檢控官通話,或者是見她本人。」
「現在嗎?」
「對,現在。」
「你稍等。」大約三十秒後,服務員告知:「對不起曹律師,1號檢控官現在不想被人打擾。」
「好吧。」
「順便提醒一句,現在是凌晨三點四十分,曹律師你也可以考慮睡一會。」
「三點四十分?」曹雲一驚,看電腦下面的時間,然後道:「謝謝,晚安。」
「晚安。」
曹雲掛斷電話,這一天下來大家都很累。沒關係,明天早上早餐再說明就好。自己也是太心急,沒看時間就打電話。應該穩重一點,掌控能力再強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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