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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指高山杏:「死38,有種打我啊。」

高山杏鋪天蓋地掌,打的曹雲抱頭求饒:「停……停……救命……臥槽……」

一分鐘後,高山杏寂寞的拿起果汁繼續喝。曹雲深呼吸,抹平自己亂發,問:「請問,高山杏毆打我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嗎?」

陸一航有些明白:「雖然你的本意並非要求高小姐打你,但是你的言語表達的意思是讓高小姐打你。高小姐沒有義務去了解你的內心想法,也沒有義務去考慮你的真實感受,她對你進行了協助,順應你的要求。她不僅沒有犯法,而且是在幫你。」

曹雲笑:「沒錯,這就是劍走偏鋒。假設車主曾經說過:你砸我車試試。賓果,這就是要求和請求。你的當事人沒有義務去理解車主這句話是反問句,還是疑問句。他可以直接了當從字面去理解車主的意思。當然,通常法官會採納多數人認為的正確理解,但是法律不是為多數人服務的,你可以據理力爭,不是沒有贏的可能。」

這裡有大陸系和海洋系的區別,大陸係為什麼對法官要求極高,法官需要進行判定。海洋系律師具備發揮空間。一個詞語矛盾大陸系法官有判定的權利,海洋系則需要論證,多數人認為是對的,未必是對的。

諸如定和訂之爭,更接近海洋系之爭。大陸系由法官根據當時情況判定是定還是訂。一旦法官缺失監管,其權利將無限大。

(特別很認真非調侃說明,大陸系說的是以法國為代表的大陸系法律,和高岩沒有關係。本書所有案例不適用於高岩。)

曹云:「怎麼據理力爭?拉證人,你去做一個一千人的調查,其中有三十人認為車主要求你當事人砸車,你就把這三十人拉到法庭上作證,表示法官認為多數人正確的理解,未必是多數人正確的理解。也說明法官很可能是少數人。」

曹云:「假設控方休庭,他也做了一個類似的試驗,找一千人,其中只有三十人理解和你當事人行為一致。你可以質疑他報告作假,要求其出具一千人,包括少數人的證詞。並且要求休庭,驗證一千份證詞的真假。」

曹云:「只要其中有一個人忘記自己當時的立場,或者當時敷衍調查導致記不清楚。那你可以反告控方做偽證。999份證詞是真的,1份是假的,那整份報告就是偽證。」

曹云:「再假設一千個人都是真的怎麼辦?有沒有利益人?比如親戚,同事,朋友,鄰居之類的人在內,假設有,這份報告證詞就是無效的。你要全方位的去質疑控方拿出的所有證據。如同瘋狗一般的見誰咬誰。」

陸一航豁然開朗,如同看見一個新世界。這是曹雲擅長的換概念,至於是合法的換還是非法偷換,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理解。不能生搬硬套,需要靈活應用。

諸如看見漂亮妹子,男人會多看幾眼。帥哥多看幾眼落在妹子的眼中就是欣賞。醜男多看幾眼落在妹子的眼中就是褻猥。實際上他們幹的是同一件事。假設妹子告醜男褻猥,如果是帥哥算不算褻猥呢?進而換概念,妹子對自然人存在嚴重的歧視眼光,對妹子道德進行拷問。

能做到這點的律師,屬於不擇手段的好律師。只會背條款的律師就敢和檢方去硬碰硬,那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

第四百八十七章 人脈

曹雲左右看:「葉嬌呢?」

高山杏嘆氣道:「可憐的妹子,自己剛被釋放,姐姐就死了,你說還能在哪?蔣寒月只有葉嬌一個親人,葉嬌要處理她的身後事。現在在警局,等批准接蔣寒月屍體。」

本案是大案,法醫的工作也自然增加。子彈是導致蔣寒月死亡的原因,這個結論還遠遠不夠。葉嬌在警局也沒催促,一個人安靜的坐在過道中等待,困了就在會客室休息一會。等待時間超過了三十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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