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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但人心都是肉長的,能不能有一點點的同情心呢?」

法庭一片沉默。

雲隱致意:「我說完了。」

一名年輕的二十四五歲左右的女孩從被告辯護席上站起來,平頭短髮,打啫喱水,一看就是一名巾幗戰士。

女生雙手放在桌子上道:「大家應該也聽明白了吧?真田女士是不希望孩子輸在第一起跑線上,努力的賺錢,很幸苦。但是卻忽略了重點,孩子才是重點,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認為給孩子物資生活比給孩子精神生活更重要呢?為什麼不選擇打一份工,留下時間去陪伴孩子呢?說難聽點,這就是典型的投資家長。自己不會飛,下個蛋希望孩子能飛,還要帶著自己一起飛。我見過一次車禍,一位十八歲的妙齡姑娘慘遭不幸,母親非常傷心,旁觀者無不落淚。沒想到母親嚎啕的內容是:我幸苦了十八年把你拉扯大,我還沒有享福你就死了。沒錯,真田女士也是這種類型……」

高山杏:「反對對方律師對我委託人的人格進行定義。」

「反對有效。」

女生微笑一下,繼續道:「我不知道對方律師是什麼邏輯,請大家給予同情心,你站在法庭上讓大家給同情心?法庭是講究法律的地方,裁決誰對誰錯的地方。同情心,我們也有,我的委託人願意支付三十萬的賠償金,請注意,法庭裁定我的委託人沒有責任情況下,我的委託人願意主動擔負不存在的罪責拿出這筆錢。相比之下,誰更有同情心?是望女成鳳的母親,還是慷慨解囊的日川先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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