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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房很惱火他們要把傳統基業轉型或者是出售,堅決支持了六青。五青的老婆爆料,六青對未來丈母娘許諾,自己會和未婚妻做公正,表明自己沒有任何婚前財產,所有財產都是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包括了公司的所有股權。正房一聽就爆炸,她還不是娘呢,你怎麼就能坑娘呢?

不可避免的,第二次混亂開始。

就在混亂中,曹雲獨自到達山青家。

曹雲拿了個高腳杯敲:「打擾了,不好意思,你們好……對不起,管家能不能換個杯子。」杯子敲破了也沒人理他。

曹雲無奈,吸氣,吐氣,吼:「都閉嘴,老子在這裡有話要說。」

於是安靜了。

曹雲見大家都看向自己,道:「我是青青的代理律師,我叫曹雲。這裡正式通知大家,青青擁有山青先生的遺產繼承權,如果大家同意,麻煩簽個字。如果不同意,我們法庭見。」

臥槽,踏馬的,一言不合就動手,西紅柿,西瓜,毫不客氣的招呼了過來,曹雲戰鬥力低下,左閃撞擊在西紅柿上,腦袋立刻見紅,白色的襯衫被西瓜命中……戰鬥開始才十秒,曹雲非常狼狽的被人家趕出了莊園。

寒子在一邊很快樂的拿了手機開啟連拍功能。

律師確實收入不錯,但是經常要做明知道人家不高興,但是為了僱主高興,還得惹人家不高興的事,哪一行都不容易的。

雖然正房那邊沒人在意曹雲,但是很快他們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收到傳票之後,幾名律師都有些納悶,憑什麼法院能接受青青的訴狀呢?

比如我看某富豪不爽,要求賠償一個億,如果富豪能接到傳票,法庭可以關門了。但是如果是因為富豪撞了我一下,導致我的麵條打翻,要求賠償麵條錢四元,這是有可能被受理的。

法院是否受理民事訴訟,必須先看訴狀上有沒有立得住的理由。既然傳票來了,那代表法院受理了案子,也代表青青提出自己有繼承遺產資格的理由被法院採納。更代表在訴訟完結之前,因為無法確認所有繼承者的身份,太郎的遺產將無法分配。

當外敵入侵的時候,正房的人立刻團結在一起,五個人分蛋糕已經不多了好不好,現在還來個野種搶蛋糕,是可忍孰不可忍。很快五人就達成一致意見,無論大家還有什麼矛盾和意見,現在必須聯合起來先把青青給幹掉。五人的律師也暫時聯合,組建了五人的律師團。

第五十八章 養或非養

第一次開庭。

曹雲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認為太郎和青青存在有撫養事實,雖然青青並非太郎的親生女兒,但是按照法律規定,養子女擁有和親子女一樣的遺產繼承權。作為有繼承權的青青被其他繼承者排除在外,所以提出訴訟,請求法庭同意,將青青列為山青太郎遺產合法的第一繼承人之一。

對方律師代表張律師則認為,二青隱瞞青青非太郎生育之女的事實。另外雖然有共同生活的經歷,但是只有太郎對青青的教導,青青未有任何贍養太郎的舉動。所以要求法庭駁回原告律師的訴求。

第一位證人出庭,證人是青青的母親,太郎的偏房:二青。

由於是原告證人,由曹雲先發問:「二青女士,請問,青青知道太郎不是自己的父親嗎?」

二青回答:「不知道。」

曹云:「那太郎知道青青不是自己親生女兒嗎?」

二青回答:「也不知道,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上次開庭後,三青出示了dna報告後,我再次做dna鑑定才確定這件事。」

曹雲驚訝問:「怎麼會這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二青回答:「那天我和太郎因為一些瑣事爭吵,事後心情不好,就去了家附近一家酒吧喝酒。迷迷糊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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