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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後,遺產留給兒子,女兒會上法庭。留給女兒,兒子會上法庭。我們三人是遺囑見證人,如果處理不當,我們三人都會丟掉工作。」
曹雲慢慢點頭,越三尺和司馬落證明自己三人聽的遺囑是把遺產留給女兒,視頻內容卻不是這樣。你說自己拿錯了儲存卡?誰主張誰舉證。而且就算法庭同意你們拿錯了儲存卡,也算是瀆職行為。因為李勝錄遺囑請他們三人做見證人,看中的是他們的職務和工作性質。
越三尺道:「兩個辦法,第一個辦法是我們堅持自己看見的聽見的,然後和自己提供的這份視頻拼個你死我活。假設兒子最終拿走遺產,女兒可以起訴我們,甚至可能要求我們賠償女兒的損失,原因是我們沒有盡到見證者的義務。第二個辦法我們改口,說李勝就是把遺產留給兒子,這樣我們甚至不用上法庭。」
曹雲道:「可是,有一份真正的遺囑在烈焰法庭手上,如果我們這樣做的話,烈焰法庭聯繫李勝女兒,公布遺囑,我們三人不僅要丟工作,甚至有可能要坐牢。」
越三尺道:「沒錯,現在我們三人都處於進退兩難的處境。所以我才會找你們來商量,怎麼解決這件事。」
三人為李勝做了遺囑見證,在這份遺囑中有李勝還有三人影像,可以證明這份李勝遺囑是最後一份遺囑。但是烈焰法庭動了點手腳,三人拿走了一份偽遺囑,也許是李勝之前錄的,也許不是李勝錄製的。
假設司法鑑定這份遺囑是假的,由於沒有最後一份遺囑的影像,那麼兒子和女兒將平分50%的遺產。女兒會將三人告上法庭,要求因為三人的過失對其進行賠償。假設司法鑑定遺囑是真的,兒子獨得全部遺產,女兒仍舊會把他們三人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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