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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照法律來說,因為狂犬病有最高20年的潛伏期,所以我可以要求鄰居給我不菲的賠償。前者只有幾百塊,後者有可能數萬,甚至十數萬。另外,還有公司裁員,是否存在歧視性的裁員?假設公司無法準確說明裁剪對象的必須性,那被裁剪對象可以通過訴訟獲得賠償。」

曹云:「通過一到兩年的時間的努力,再通過新聞媒體的報導,可以讓高山律師所慢慢的浮現出來,我們也會吸收部分實習律師加入律師所,慢慢的壯大律師所的規模和名聲。」

高山杏請教:「第二條路呢?」

曹雲道:「搏一把,找一個必輸的官司,找一個萬人矚目的官司,我們把官司打翻盤了,自然會有名氣和聲譽。第二條路優勢很明顯,快,能在一夜之間讓律師所翻身。缺點是,此類案件很少,即使有,翻盤的可能性也非常低。」

高山杏想了好一會:「在我印象中似乎沒有這樣的案件。」

「這可能是你不了解記者。我打個比方,有人在路上摔跤了,這種事不應該成為新聞,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假設今天所有人都沒有摔跤,也沒有任何比摔跤更吸引眼球的新聞,那麼這人在路上摔跤就會成為今天最大的新聞。法律,特別是刑事案件有一批忠實的粉絲,因為粉絲的存在,記者也自然存在。三天內沒有可以報導的案件,沒關係,可以抄抄舊案,找被害人家屬做個訪問,找司法部門進行了解。」

曹雲道:「但是如果三十天之內都沒有吸引粉絲眼球的新聞,那就是記者的不對了。這時候記者必然會炒作一個案件,努力的讓大家把目光集中到這個案件上。我再打個比方,娛樂圈有一位著名歌手結婚,本來可以讓記者炒作上十天半個月。但是萬萬沒想到,同時有一位同級別的演員被逮捕了。這樣一來,歌手自然就退居二線,歌手原本應該獲得的一萬字的新聞,最後只剩下一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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