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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道:「烈焰法庭提出受益者承擔連帶罪責的基本法律基礎,三名被告都沒有因為此事獲得利益,所以不適用本條規則。作為一名律師,我認為烈焰法庭出爾反爾,純粹為了殺人而殺人,罔顧自己定下的規則,只為了達到殺掉一定人數的標準,繁榮大聯盟生意,順便欺騙民意。真實目的並不是為了填補現實法庭的缺失,只是為了自身的利益。」
曹雲道:「感謝給我說完的機會,謝謝。」
司徒岩立刻站起來道:「曹律師所說的這些,都是我的意思,和曹律師無關。烈焰法庭如果不計較曹律師的言語,反而能得到很多人的支持。讓人說話,天塌不下來。」一急起來就沒有考慮一號律師稱呼,直接用日常稱呼。
這時候難得開口,坐在中間的二號法官用變聲器道:「呵呵呵呵呵呵,3號律師請坐……曹律師,你還真有膽魄。你應該很清楚,我們可以讓你開不了口,後期剪接處理之後,你根本就不會出現。」
曹雲道:「作為一名律師,既然上了法庭,就應該說清楚,說明白。」
2號法官道:「沒錯,我挺贊成你的部分觀點,按照比例殺人是不對的。這點我們在開庭之前進行過討論,烈焰法庭雖然在國外開過庭,但被告始終只有一人,並且是罪大惡極,不滅門不以平民憤。在本案開庭之前,我們已經做出了新的刑罰計算方式,10%一條命,流出照片者必須出六條命,不夠從親戚、朋友、同事等人中湊。沈冰被定20%責任,也就是要出兩條命,沈適一條命已經拿走了,剩餘要出誰,就由沈冰自己自己做主。這樣曹律師滿意了嗎?」
曹雲道:「不算很滿意,我弄不清楚為什麼10%要一條命。」
2號法官很有耐心,道:「影后被綁架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影后之死,只有兩個不痛不癢的馬仔被小懲。按照古代說法,影后至今死不瞑目,這夠得上千古冤案。影后身份很尊貴,但是本法庭只把影后當作一個人來看待,區別在於,有人出了錢,我們了解案情,確定應該接手本案,所以我們才會設立這次的影后案烈焰法庭。10%一條命是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定下的,每含冤兩年就加一條命的利息,不算過份吧?曹律師,明白了嗎?」
曹雲還沒有開口,2號法官道:「對了,為避免你誤會,我可以告訴你,有人出了錢,錢並不多,只有一萬元。超過一萬元的費用全部由烈焰法庭負責,順便說一句,這一萬元沒有交稅。」
2號法官再道:「烈焰法庭在一年前就已經開始設立懲罰的標準,比如新聞中某人綁架女子十年,每年的利息一條命。另外,被司法懲罰過的同樣罪行,本法庭不會加刑罰。比如證人王守,他是直接施暴人,但是他因為此事坐牢十年,所以本庭是不會再增加他的懲罰。相應的,任何惡意撒謊欺騙本庭的,都可能會加重刑罰。」
2號法官道:「現在剩下兩名被告,李勝和趙燕,還有20%的責任,我可以明確的說明一點,只要不超過10%,我就不殺人,但是每1%的責任需要坐牢一年。本法庭沒有專用牢房,會送到國外黑監獄服刑。也請大家理解,烈焰法庭從沒有想成為誰的敵人,只是想彌補司法的空缺,讓含冤之魂可以魂歸九泉。我們畢竟不是一個國家,各種細節需要慢慢的完善,很歡迎曹律師提供的這類意見,我們會非常重視的考慮,並且給出正面的回覆。」
「曹律師,這樣的回答還算滿意嗎?」
曹雲點頭:「謝謝。」坐下來。
2號法官道:「其實我本人有些好奇,以曹律師你的履歷來看,你的性格不應該會直接頂撞法庭。是不是有什麼原因呢?」
曹雲道:「我似乎能感覺到你們的野心,有這樣野心的人,通常……特別是對待我這種小人物都會很光明正大。而且這邊都是東唐和名唐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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