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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笑天沒有反駁,辯護席上的徐娜突然拿麥,怒而質問:「曹律師,你不幫我父親辯護就算了,為什麼還要害他?」

曹雲嘆口氣:「我沒有打算害誰,我只是希望庭審能公正一些。如果你認為我害你父親,那我就不聽了,不好意思。」

曹雲剛站起來,二號法官道:「曹律師你現在離席,接下去任何有利被告的證據都會被人懷疑造假。不如留下來作為監督,監督本次庭審。」

上官文在徐娜耳邊說了兩句,徐娜很不情願道:「對不起曹律師,是我太激動說錯了話,請你留下來。」

曹雲做個可有可無的手勢落座。

厲害啊,這2號法官什麼來頭?能立刻看穿自己的想法,並且想到了後果。

曹雲質疑了證物,很有道理,結果卻被被告女兒趕出法庭。這樣一來,庭審的公正性就大大降低。2號法官不退反進,留住曹雲,並且給予監督權,這是非常加分的行為。

大家安靜之後,郭笑天道:「證人的證詞仍舊存疑,警方照片多少起到了誤導的作用。證人剛才也說明,自己和女友看被告臉部時,沒有下結論。警方p了雨衣才讓證人下結論。證人的證詞可信度是存疑的,我強烈建議陪審團和法官將證人證詞列為參考證據,不作為判斷被告是否有罪的證據。」

聽審席一名年輕的律師舉手,因為曹雲,庭審模式都變了。年輕律師拿麥克風道:「我本人認同郭律師的說法,證人有一定可能是被誤導了。」

3名法官互相交頭接耳幾句,一號法官道:「同意郭律師看法的聽審席人員請舉手。」臥槽了個去,他們心中罵娘。什麼叫聽審你們懂不懂?不過既然給曹雲後門,不給別人後門說不過去。曹雲不一樣,曹雲實際上是幫助司馬落反駁了郭笑天。

這並不證明司馬落沒水平,因為這份證據是臨時提出來的。

聽審七人,有六人舉手。一號法官道:「請除曹律師外的其他律師移駕陪審席,既然你們喜歡,那就當陪審好了。」

六人互相看看,警衛已經拔槍對準一名律師,律師立刻醒悟自己是在烈焰法庭,而不是真正法庭上,於是立刻移動到陪審席,其他人紛紛離席到陪審席。陪審員達到了十七人。

2號法官道:「曹律師提出了見解,見解影響了最終的判決。如果你們哪位能提出類似的見解,我們很歡迎。如果只會譁眾取寵騙鏡頭,也別怪我們不客氣。你同意?你能代表誰同意?如果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同意,那就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繼續開庭。」

郭笑天和上官文商量了幾句,上官文站起來:「請本案的第二位目擊人證,王家魚湯街對面便利店的老闆出庭。」

證人出庭期間,上官文說明了情況:「老闆一直在追連續劇,連續劇是十一點結束,十一點正電視台會重播晚間新聞。老闆自稱習慣電視劇正片結束,一邊聽結尾曲,一邊關門。就在關門時候看見了被告從王家魚湯出來,並且和被告打了招呼。這是現場街道,很窄的街道,兩邊都有人行道肩,兩店實際距離十二米,有路燈,視線不算很差。警方和檢方認同了便利店老闆的證詞。」

第二百二十章 烈焰徐父

便利店老闆坐在證人席上,上官文請老闆再次說明證詞。後,上官文詢問老闆怎麼來的,老闆回答自己是被打暈拉來了。上官文問,沒有人威脅他或者審問他嗎?老闆回答沒有,只告訴他,一切說實話。

2號法官問:「曹律師,就你的專業來判斷,證人是否有被逼迫的跡象?」

臥槽,老子就是多了一句話而已。沒錯,多話就是錯。曹雲拿起麥克風:「我相信烈焰法庭不會逼迫證人。」

2號法官:「謝謝,這裡再解釋一下。烈焰法庭是大聯盟商戶,如果存在惡意製造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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